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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斗争没有“擦边球”
2015-10-27 15:30:1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文/何明莹(四川什邡)
  
  2015年中央第二轮专项巡视已全面完成,此轮巡视于今年6月至8月开展,13个中央巡视组对26家单位进行了巡视,其中包括国台办、交通运输部等7家中央机关及国家部委,人民日报社、求是杂志社两家事业单位,以及中国华润总公司等17家国有企业。目前,本轮巡视反馈情况公布完毕,中央巡视已经对55家央企实现了全覆盖。(据腾讯网)
  
  近年来,国家反腐倡廉力度不断加大,在严峻的反腐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迎难而上,一大批“老虎”“苍蝇”纷纷落马。但是,就在这样的态势下,仍然有部分单位部门顶风违纪,我行我素,无视“规矩”,“自以为是”地打着各种“擦边球”。在此次公布的巡视结果中,就有15家单位普遍在治党管党、选人用人、执行八项规定方面存在问题。其中特别突出的要数各种“链条式”、“团伙式”腐败、潜规则、内外勾结、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至少14次言及“规矩”一词,并着重指出“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其实就在告诫广大党员干部打“擦边球”绝对不允许。
  
  笔者认为,“擦边球”不可打,侥幸心理不可有,要想心安理得为人民服务,唯有“守规矩、知敬畏”,才能走得正、行地远。
  
  第一,要“严守”规矩。这个“规矩”不仅仅是像《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这种明文规定看得见的“规矩”,更应该是一种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自我约束。
  
  第二、要“善用”权力。“以权谋房”、“靠路吃路”、 “靠交通吃交通”等问题的出现,都是对权力的滥用。一旦歪曲了手中的权力,便会将本应服务于民的工具,变为“自杀”的利剑。因此,权力必须要“善用”。
  
  第三、要“加强”惩处。对于失之于宽、失之与软,抓“下”不抓“上”,抓“小”不抓“大”等单位部门的失职现象,要强化监管,架好“高压线”, 应该党政纪处理的绝不能手软,放松,让“不守规矩”的人“不敢”乱作为。
  
  中央反腐败斗争是场持久战,力度之大、查处之细,将让各种“擦边球”“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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