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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核心在于坚持扶贫的“精”与“准”
2015-10-27 15:29:38   来源:第一新闻网   评论:0 点击:

  文/阳旭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新年首个调研地点选择了云南,总书记强调坚决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5个月后,总书记来到与云南毗邻的贵州省,强调要科学谋划好“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并提出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精准扶贫” 成为各界热议的关键词。(经济日报)
  
  所谓“扶贫”,就是为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开发经济、发展生产、摆脱贫困的一种社会工作,旨在扶助贫困户或贫困地区发展生产,改变穷困面貌。我国扶贫开发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1983年起,国家在继续扶持贫困户发展生产的同时,投入更大力量对贫困地区实行经济开发。通过近30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举世公认的辉煌成就,但是,长期来贫困居民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针对性不强、扶贫资金和项目指向不准的问题较为突出。特别是十八大以后,我国进入改革发展的深水区,扶贫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任务,中央及时对于在新常态下如何开展扶贫工作提出了“精准扶贫”战略布局,如何落实精准扶贫的要求,笔者认为,关键在于要把握好“精”和“准”这两个关键。
  
  一方面,在扶贫对象上要“准”。今年来,各地不时爆出新闻,不少地方将申报作为扶贫县作为一项重要政绩,不少群众将纳入扶贫对象作为你争我夺的“福利”,这些情况的出现,既说明了我们过去在扶贫工作底数的摸排、贫困资格的申报跟踪考核机制上存在的不足,也凸显了广大群众针对扶贫工作的一种畸形心理。因此,在扶贫中,我们首先要坚持以村(居)民小组,楼院为单位,坚持从下到上,层层对扶贫对象进行准确的筛选,同时,不断明确致贫的主要原因,便于在扶贫工作过中对症下药。同时,要在扶贫工作中,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管用、动态管理的工作台账,既要对扶贫工作进展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工作实效,同时要实现扶贫对象的能进能出机制,切勿将扶贫变成简单的福利。
  
  另一方面扶贫的方法措施上要“精”。必须针对扶贫对象的不同致贫原因和具体困难的不同,坚持“对症下药、按需帮扶”的要则,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帮扶措施,切实杜绝简单粗放、走马观花式的走访慰问。要坚持既要授人以鱼又要授人以渔,切实把握好解决扶贫对象眼前急需解决的生活难题,又要结合扶贫对象家庭实际,想办法、出点子、找门路,帮助其搞好生产,增加收入,强化造血功能。要坚持统筹兼顾搞扶贫,既要广泛凝聚各行各业的扶贫力量,强化组织协调,建立一支有力的扶贫工作队伍。同时,在扶贫中要善于整合利用政府资源、社会力量、慈善救济等多方资源,凝结成为扶贫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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