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祛除“庸、懒、散”还须交权于民
2014-09-28 15:22:50   来源:   评论:0 点击:

 祛除“庸、懒、散”现象,激发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与工作动力,我们之前强调更多的是加强思想教育,或者说靠的是信仰。这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曾经发挥过一定的作用,但是人都具有“理性”的一面,都具有追求利益最大化的驱使,尤其是在社会转型期,一些干部的信仰逐渐淡化,工作缺乏理念支撑,工作中人的物质需求抬头。这些都是我们在治理“庸、懒、散”现象中需要注意的。

  治理“庸、懒、散”现象,提高公务人员工作效率,这更像是一个管理学的命题,实际上公务人员从事的也就是行政管理或社会管理活动,从这些方面讲,激励机制介入很有必要。而在我国政府部门的激励机制的层中往往不是从物质层面的正激励而是从监督考核的负激励的角度出发,以对公务人员的“庸、懒、散”行为进行惩处,最近一些地方进行的“治庸风暴”便是如此。

  针对政府部门的“负激励”策略,除了相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创新考核方式外,关键则是建立激励的长效机制,不可因时而异,更不可因因人而异。而这则需要将监督的主动权交给老百姓,强化社会监督,毕竟老百姓才是公共服务的消费者,他们对于公务行为才是最直接、最广泛的接触者。把治理庸懒散的监督权交给老百姓,让管理服务对象监督管理者,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从根本上实现治庸、治懒、治散。对于群众监督,除了传统的监督方式,还需加大对论坛、微博等新型的监督媒介、监督方式的关注。


 
作者: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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