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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拿提成搞“促销”巨额超生罚款去向成谜
2013-09-06 15:53:19   来源:天和网   评论:0 点击:

  “社会抚养费”,俗称“超生罚款”。金额到底几何,究竟用于何处?多名律师近日向卫生计生、财政、审计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却未能算清这笔“糊涂账”。
  这说不清、道不明中,是否隐藏着“秘密”?有人怀疑这笔巨款被截留挪用、中饱私囊,有人认为社会抚养费已经成为地方部门创收手段、明码标价的“超生许可证”,有人投诉征收过程中存在不开票据、私自议价的行为……
  社会抚养费为何如此“神秘”?
  14省份称不能公开或沉默
  今年7月,浙江碧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有水致信31个省份的计生、财政部门,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收支、预算等相关信息。吴有水只收到了17个省份的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共计165亿元。其他14个省份或不予回复,或直言不能公开。至于支出情况,没有一个省份愿意公开。
  就19家省级计生部门、12家省级财政部门未在法定期限内公开社会抚养费信息,吴有水已致函国家人口计生委和财政部,提起行政复议。
  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溢智说,那14个未回复或不公开的省份肯定是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因此他们14名律师联名致信审计署,申请信息公开,询问社会抚养费的收支情况是否属于审计事项。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翟振武说,这笔钱需要监管,“律师们申请公开支出情况是合理的,这里面没有需要保密的。”
  怪象为拿提成搞“降价促销”
  “对计生部门而言,有两个互相打架的任务指标:一是人口控制指标,二是社会抚养费征收指标。”吴有水说,一些地方为了多收钱而鼓励超生,村干部可以拿提成;一些地方不按标准征收,搞“降价促销”。
  近日,河南西平县一场意在清查党员干部职工违法生育情况的活动,暴露了当前基层计生工作中存在的“收钱放生”、不开票据、私自议价等乱象。
  当地一名小学教师说,2011年乡计生办动员说,计生政策有口子,只要交2万元就可生二胎,且保证工作不丢。这名老师去年生了二胎,“2万元没开任何票据。”
  交钱后果然没有计生人员再找他们“麻烦”。然而,这次清查活动却让他们陷入困境:去年出生的政策外二胎,要缴纳社会抚养费86736元。
  另一名教师说,她2008年生了二胎,乡计生办收了6000元,没有票据。后被人举报,本来要再交3万元的,找人说情减成了1万元。
  卫计委:社会抚养费全部上缴国库
  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姚宏文表示,社会抚养费全部上缴国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社会抚养费不属于中央财政收入,也不属于卫生计生部门收入;社会抚养费不允许与计划生育支出挂钩,更不是一一对应关系。
  姚宏文指出,征收社会抚养费有法可依。《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4l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2002年国务院颁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基本标准、征收主体、征收原则、经费管理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等重要内容,并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
  姚宏文指出,社会抚养费纳入地方政府预算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社会抚养费上缴国库后,由地方政府连同其他财政收入一起,统筹用于本地区各类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支出。
  姚宏文表示,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经费是由同级财政预算给予足额保障。各县级人口计生部门作为社会抚养费征收的主体,应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并及时上缴国库。各地卫生计生部门应依法依规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各项工作,包括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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