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评论 > 正文

唯有法治方可祛除“千万买官”乱象
2014-10-24 10:55:47   来源:   评论:0 点击:

  最近山西太原被诟病多年的城中村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焦点。太原市一位村干部介绍,“在太原花费千万买一个村长的不在少数,但这样的投资是值得的,因为上位后随便开发一块地皮,便可获利多至数千万”。

  羊毛出在羊身上,当村官侯选人花费几百万甚至上千万“购买”一个村官后,任期之内,他们自然要想办法收回“投资”,并争取最大的“投资回报”。算起来,村民收了“小赂”将一个个“准”腐败村官捧上台,而“准”腐败村官们却反过来大“咬”村民一口,让他们连本带利倒赔钱,“准”腐败也就升级为真腐败了。

  按《村民委员会自治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集体事务由村民委员会决定,而村官即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村民自治并不是村官自治,对于村民自治有着各种法律法规,并且从制度和组织上加以了明确。

  现在的问题是,从形式上讲,虽然有着各种监督性组织,但在有些村,这些组织基本形同摆设,根本不足以对村官产生足够的约束。而上级部门也由于各种原因,有的是怕麻烦,也不排除有些人得到了好处,并没有帮助指导村民建立健全这些组织,让这些组织发挥积极作用。

  昨天,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胜利闭幕,推进依法治国,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将是一个重点,也是祛除“千万买官”乱象唯一良药。


作者:熙水

相关热词搜索:法治

上一篇: “四着力”落实党员发展“四项计划”
下一篇:在历史新起点上进步,法治顺应潮流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