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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足于“依法治国”成主题,而应成为社会主旋律
2014-10-22 10:33:47   来源:   评论:0 点击:

  正在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法治建设为主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突破口。(2014年10月22日 网易)

  依法治国,自1997年被写入党的十五大报告起至今,历经17年“艰难而充满希望的行程”,终于首次成为了中央全会的会议主题。这不仅体现了党将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政根本方式的坚定决心,更是承载了强烈的人民共识和国家意志。

  中共几代领导人都在不断思考“权力制约”的命题。这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的巩固,也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全面复兴。只有更加有效地约束公权力,实现全社会的法治状态,才能从根本上、全局上实现公平正义和长治久安。这样的公平正义和长治久安才是真正稳定的、长期的。

  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将成为弘扬公平正义的下一步关键。专家指出,在法理上,“民告官”、下级诉上级成为现实可能,民事纠纷依法得到解决已非鲜见。未来行善得褒、作恶必惩将更是常事,物权有定、非份勿僭将更成共识。
  
  我们不能只满足“依法治国”成为全会主题,而更应使其成为以后社会活动中的主旋律。而要想做到这一点,对于与法治相违背的行为予以惩戒则不可或缺。针对薄熙来、徐才厚、周永康等案的审查,也表明了执政党坚持依法治国的最大决心。随着四中全会的召开,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上,首先将在党内取得一致共识,并进而在党内外获得拥护、凝聚人心,才能在全社会形成依法治国的“最大公约数”。



作者: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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