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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入侵物种须从源头治理
2022-10-08 11:34:27   来源:一闻网   评论:0 点击:

  近日,在广西百色市澄碧河水库发生了放生入侵物种“清道夫”的事件,迅速引起全网热议。根据南宁广播电视台报道,当事人罗某在百色市人民市场水产行购买了清道夫、泥鳅、甲鱼,与一众同行者乘船来到澄碧河水库,打算放鱼祈福。当船行驶至河中央时,罗某将在菜市场买来的10条“清道夫”全部倒入水中,一位同行者嘴里还念念有词地说道:“见者都有福气”。事件被披露后,百色市农业农村局迅速展开调查,对罗某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当事人限期七日内捕回释放的“清道夫”,并罚款2.8万元。目前,当事人罗某已经聘请了专业回捕公司下网诱捕“清道夫”,但还未捕捉到。

  “清道夫”究竟有何危害?“清道夫”学名下口鲶,原产自南美,在国内几乎没有天敌。“清道夫”会食用其它鱼类的卵,能够吸附到鱼类身体上致鱼类死亡,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系统。近年来,非法养殖、放生入侵物种的案例屡见不鲜,入侵物种被放生后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捕捞,十分浪费社会资源。如何能够杜绝“乱放生”,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和民众安全,一直是社会高度关注的话题。有关部门必须从放生的源头出发,不能任由入侵物种借一句简单的“放生”而产生巨大破坏。

  对于民众而言,能够增加生态意识、识别出入侵物种自然最佳,倘若民众能够判断出来遇到的物种属于外来入侵物种,需要第一时间向相应主管部门进行通报。但治理入侵物种无端放生不能仅靠公众自觉,更为重要的是要从入侵物种售卖的源头进行精准打击。《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出售异宠的商家需要提醒消费者在饲养过程中严禁释放或丢弃外来物种。若随意放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轻则面临行政处罚,重则面临刑事处罚。可见,售卖“清道夫”等入侵物种的商家有义务对购买入侵物种的人进行警示,倘若交易在网络平台上进行,平台也有同样的义务监督商家是否对购买人做出相应提醒。因此,对于售卖入侵物种的商家进行管理和知识培训至关重要,有关部门可以在批发售卖水产品的地方运用知识手册、公益海报等宣传手段进行宣传,向商家普及相应的知识和主体责任,对明知故犯的商家和放生人员进行打击、依法严惩,守护好人民群众共同的生态家园。(章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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