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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还需加强“内部监督”
2014-12-12 13:58:0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将通过新设、调整等方式,设置派驻机构,实现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

  新形势下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是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的重要体现,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有利于强化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向全党全社会表明党中央从严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派驻机构和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驻机构履行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
  
  自习近平总书记上任以来,反腐倡廉成为了重大民生热点之一,也是社会最受关注的热点,反腐工作亦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作与反腐工作有关的报告时指出,现在“不敢腐”已初见成效,“不能腐”“不想腐”还要靠制度创新。

  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让国际社会对中国反腐制度化建设有了更多期待。全会将对中国经济和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严格的执法机关、有效的司法体制以及专业的法官和检察官队伍将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和公正,减少腐败,为中国法治建设指出了明确方向。

  反腐倡廉工作到目前为止取得的成绩是卓有成效的,反腐倡廉应该是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而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就应该用制度来落实。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加强监督,监督是最好的良药,从政治监督学的角度来说,监察机关的独立性越强,监督效果越好。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专司监督职能,从源头上杜绝腐败,使为政不廉的行为没有生存的土壤,或者一开始就被扼杀。

  我们有了一个前人所没有的武器,那就是我们党自我更新,与时俱进的能力。跳出历史的怪圈,是我们党建立以来所必须面对的历史性课题。无论什么制度,在开始可能看起来不太容易落实,但是一旦这个种子种下,就一定会开花结果!也就要坚持制度自信!
  
  反腐是手段,目的还是要倡廉。只有把监督发挥到实处,内外结合,才能建设廉政的法治环境。(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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