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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须有为,教育当为先
2014-09-19 14:50:26   来源:   评论:0 点击:

  当前,随着反对“四风”不断深入、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党风政风明显好转,社会风气为之一振。但也有少数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发生偏差,个别干部抱怨“为官不易”,调侃“官不聊生”,更有甚者推崇“做官不为”,这实质是一种权力观的错位、宗旨意识的淡薄,是极其错误、万万要不得的。(人民网 2014年9月18日)

  每一行职业都有其特定的行规,行政行业也不例外。为官者,既然吃着国家的俸禄,就要严格要求自己,尽最大力量去为百姓做事,去为一方区域的综合发展谋求机遇和福利,而不是在自身利益受到约束或影响时,发着牢骚和抱怨。

  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说的便是为官者,应事事以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设身处地去为百姓着想,如此才不算失职,才不违背为官的宗旨和原则。那么,怎样才能将为官原则发挥出最大的效益呢?关键还是要看为官者本身的作风和思想是否优良。两袖清风,心系百姓生活者自然不用多加督促和考验,自然会竭尽所能去为百姓谋求福祉,反之则不然,即使严加督导,如果根子不清,思想不纯,也会出现“面子”做法,劣根不除,更易反复。

  由此可见,“四风”问题不容小觑,在欣慰于改革效果好转的同时,更要去关注藏于暗处的声音。我们天天在办教育,天天在谈教育,可唯独没把教育真正入脑入心,连自身最基本的职责、宗旨都搞不清楚,又何谈有为,为人民服务呢?

  所以,其一,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及时加大对官员宗旨意识和观念的教育力度。其二,各级官员更须加深对自身职责的理解,将宗旨观念真正的装进心中,融进行动中。其三,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机制,看这些官员是否真正有为?否则,要这些官员何用?只会徒增社会蛀虫和人民负担罢了。

 
   作者: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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