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评论 > 正文

领导干部走群众路线须谨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2014-04-11 14:57:21   来源:第一新闻网   评论:0 点击:

 俗话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群众是水,领导干部是舟。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全党必须增强宗旨意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因此,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干好工作,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这一切又是我们党克敌制胜的利器和法宝。
 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们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党的宗旨意识淡漠了,党的群众路线丢失了,“存在着不符合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问题”。特别是有的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一些领导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突出,奢靡之风严重,他们理想信念动摇,精神懈怠;贪图名利,弄虚作假,不务实效;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负责任;铺张浪费,奢靡享乐,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
 这些问题,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危害着党的执政之基,甚至危及到党的生命,解决不好就会让无数志士仁人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用生命换来的胜利果实毁于一旦。因此,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我们党目前存在的这些问题,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必然会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领导干部要带头宣传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必要性,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让广大党员心甘情愿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要经常深入农村,到农民家中,到家境贫寒、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与孤寡老人身边,问寒问暖、帮贫扶弱,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他们的心坎上,才能得到老百姓的衷心拥戴。


作者:海欧
地址:四川绵阳

相关热词搜索:领导干部 路线 群众

上一篇:干部选拔“德“不能不知去哪儿了
下一篇:积小流成大海,干部需从小事做起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