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滚动 > 正文

谁是国家药监局权利腐败的罪魁祸首
2014-08-15 14:24:07   来源:中国日报网   评论:0 点击:

  近年来,问题疫苗接连流入社会夺取人命的事件不断发生,不禁让国人对国家药监工作的失职感到痛心。但揭开事实真相的神秘面纱我们不难发现,其实这一切与失职一词根本毫无关联,而是人为的为了一己私利而刻意放纵,国家药监局分管注册管理司、药品监管司的副局长吴浈就是罪魁祸首。

  早在2005年,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就因玩忽职守罪和受贿罪被判处死刑,涉案人员也一并受到了应有的惩处;时隔不久,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又被以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死缓。这种令人称快又震撼的官场地震理应作为前车之鉴,但如此严厉的制裁手段却并未遏制住国家药监局权力腐败的强劲势头,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2009年12月,国家药监局正处级调研员卫良涉嫌受贿147万元,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国家药监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的孔繁忠、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病毒二室原副主任祁自柏、血液制品室原副主任白坚石、血液制品室检验员陈继廷等4人也先后被捕。

  也许人们会说,这一切与吴浈何干?我们不妨顺着事件脉络一探究竟。

  2009年3月,国家药监局就发现了江苏延申生物公司与河北福尔生物公司,在2008年7~10月间生产的7个批次人用狂犬疫苗出现了问题,但并未向社会公布。直到9个月后的12月3日,才在其网站上发布了这个情况,要求暂停这两家公司的生产和销售。然而,此时两家企业生产的21万余人份问题疫苗,已经全部流向了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并被使用一空,至少1000万人受害。不仅让国家遭受了为接种疫苗的患者补种而承担的2520万元的巨额经济损失,同时也给接受补种的患者造成了永远都无法弥补的心理伤害。

  那么国家药监局为何要冒着置千万国民生命安全于不顾而成为千古罪人的风险对问题疫苗予以迟报呢?据网络爆料显示,吴浈和江苏延申公司老总杜某是老乡且关系密切。在吴浈的授意下,主管此事的生物制品处处长尹红章才遵命将事情暂压下来。在问题疫苗迟报的9个月内,使得杜某将延申公司的大部分股权转让,而逃脱了后来政府问责时的法律追究。非但如此,这也为杜某重组深圳康泰生物制品公司赢得了时间。2009年初,杜某成为该公司最大股东,担任康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事情到此远没有结束。由于吴浈和杜某的特殊关系,使得问题进一步升级!

  2013年12月份前后,湖南有3名婴儿注射了深圳康泰生物公司的乙肝疫苗后2名死亡,1名出现病情加重情况,而最后一名婴儿死亡的时间为2013年12月9日。按照规定,出现疑似问题疫苗致人死亡事件,国家药监局理应让药品即刻全部下架,而在吴浈的指示下,药监局只是下达了要求同批号产品的销往地湖南、广东、贵州三省暂停使用的通知,致使因康泰乙肝疫苗致人死亡的案例于12月17日再次发生,深圳市龙岗区南湾人民医院的一名患儿接种康泰生产的乙肝疫苗后死亡。直至最后,因注射康泰乙肝疫苗的死亡案例增加至7例。

  另外还有据可查的是,2009年4月2日,中检所根据国家药监局的要求下发决定:对药企生产的成品狂犬疫苗中的DNA残留量进行检测;4月3日国家药监局又下发通告:对生物制品中抗生素的使用做了明确规定,同时还规定注射用冻干制剂中不得添加任何防腐剂,并要求立即按照此规定执行。而在此之 前,国家药监局从未对疫苗的DNA含量进行过检测,同时疫苗中是允许添加防腐剂和抗生素的。

  那么据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通告下发前药企生产的疫苗不可能照目前公布的通告规定生产。然而时隔一年后的2010年4~6月间,巴斯德公司完全按照通告之前的生产工艺而生产的463050人份狂犬疫苗却获得了批签发,该公司获批的疫苗中DNA残余量检测标准及防腐剂和抗生素检测标准,在中检院的记录中均可以查到。明明是没有按照规定生产的药品却能获得批签发,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尽管此批签发虽不是吴浈亲自所为,但其做为国家药监局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定难辞其咎,其中不可告人之行径也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以上事例其实只是吴浈依仗职权大搞权利腐败的个案,尽管每次事件中都有人受到追究替罪顶包,但全国的药监部门都是国家药监局直管,经国家药监局审批过的药品下级监管部门哪个胆敢说个不字。而问题疫苗出现的时候,却让一些无辜者当替罪羊,天理何在!真正的始作俑者就是拥有绝对权力的吴浈无疑。此“大老虎”若不尽快查处,国人将永无宁日!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唐山曹妃甸:开发商无证施工 职能部门被指监管不力
下一篇:细节决定品质 恒大新城铸造精装佳品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