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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下属单位车辆岂能一退了之
2014-01-22 10:45:42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3年12月26日,新浪、搜狐等网站大量涌现“三专局长的幸福生活”的帖子。网帖中的“三专”局长指的是河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局长袁某,网帖称袁某既享用专车、专用司机,也享用专属停车位。“袁某享用的专车是被监管单位河南省肿瘤医院的公车AG0748,该车从2012年8月份起就被袁局长长期霸占作为自己的专车和私人用车。河南省肿瘤医院因为省卫生监督局是其监督、监管单位敢怒不敢言。其司机也不是河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的专职司机,而是长期雇佣的一个社会上的人员为其充当‘御用司机’。”网帖显示,该“御用司机”名叫李伟。

  网帖还称,“袁局长的专用停车位是卫生厅大院的一大风景。河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本来是和卫生厅的其他部门共用的停车场,停车位本来就很紧张。但是袁局长奇思妙想做了个专门的套筒锁独自霸占了一个停车位,就算是局长专车不在,其他职工的车也休想使用,这个带头作为效果正在蔓延,有几个领导也紧跟其后。局长专用停车位的事是很小,但是,这种官僚主义、特权思想让群众非常地反感。”网帖视频显示,河南卫生监督局门口的确有一个带有套筒锁的停车位,随后视频显示一辆豫AG0748牌号的黑色轿车缓缓停进该停车位,而且有专人开锁。

  中新网2013年12月27日报道,被河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局长袁某长期占用的豫AG0748号牌公车,因被举报于27日上午归还河南省肿瘤医院。

  针对网上曝料,记者于1月7日来到河南省卫生监督局采访。卫生监督局一办公室负责人查看了记者的证件后表示,采访网帖反映的事情需要到省卫生厅,一切以卫生厅的意见为准。后来,记者拨打网曝当事人袁局长的座机和手机,欲核实网曝内容,均没有人接听。

  1月10日,新华网“河南局长‘借车专用’遭质疑:退还就能脱责?”文章报道,针对网帖反映的问题,“中国网事”记者进行了追踪调查。袁某向“中国网事”记者解释称,他2012年9月从河南省肿瘤医院调任卫生监督局后,因为新单位暂时未配公车,他就借用了原任职单位的车辆,目前借用的车辆归还原单位。而且,网帖反映的从社会上专门雇用一名司机并不属实,这名司机实际上是卫生监督局的职工。然而,本报记者从举报人提供的河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2013年12月23日的职工工资表看出,该局现有职工84人,工资表中并没有名叫李伟的职工。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明确规定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实际上,中央对这一问题并不是首次发布“禁令”,可谓三令五申。早在1997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就明确指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借用下级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的车辆。

  对此,网民质疑,假设没有被媒体曝光出来,那么这种所谓的“借”会还吗?再者,在这“借车”的背后,其实就是一种特权现象的体现。为何官员能轻而易举地从下属单位“借”到车,而且还可以长“借”不还,无非就是利用了手中的权力。实质上,这就是一种腐败现象,变相的“钱权交易”。超标配车、违规借车在一些地方屡禁不止,这名局长在违规借用其他单位车辆长达一年多的情况下,难道退还就能成为“脱责金牌”吗?

  针对网民的质疑,记者采访了河南省卫生厅纪检组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卫生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正在按照组织程序对网曝内容进行调查,并已经将此事上报河南省纪委,等调查处理结果出来后,会将结果向公众和媒体公开。(慈善公益报记者郭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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