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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校园江湖”不做“身不由己”
2013-08-16 11:32:40   来源:桂工网    评论:0 点击:

  中国有句老话: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而有江湖的地方就必定有“校园江湖”,可见“校园江湖”不可杜绝。“校园江湖”是凶险的,但为什么有人偏偏涉足这个江湖?“校园江湖”是凶险的,不想做“身不由己”的人又如何远离这个江湖呢?

  “江湖人士”说“校园江湖”:江湖就是可怕

  说起校园暴力,曾就读于凌云县高中的曹阳心里仍有阴影。在高二那年,他亲眼看到同班的一位同学被另一位同学用水果刀捅死在教室里,曹阳说:“血明晃晃地流了一地,江湖就是可怕!”

  曹阳告诉记者,因为23元钱的赌债,他的同学李青龙捅死了另一位“江湖”外号叫做“牛痞”的同学。“其实都是生活中一些很琐碎的事情,亲眼看见两个相识的同学互相残杀,感觉很残酷。虽然学校里面也经常有打架斗殴和欺负弱小的现象,但我一直以为校园是很单纯的‘象牙塔’,而‘校园江湖’的现实却改变了我的看法。”曹阳说。

  几年过去了,曹阳经常和身边的同学谈起这起惨案。他表示,希望能通过这件事情告诉身边的同学朋友,要学会理智、友善待人,远离“校园江湖”的纷争。可同学对曹阳的告诫不以为然,同学说:“身在江湖身不由己,你不惹人家人家会惹你,江湖是逃不开的!”

  家住南宁市望州南小区的赵靓有个8岁的女儿,就读于广西师范学院附属小学。赵女士夫妇平时上班忙,孩子上学、放学都由63岁的奶奶接送。赵女士说,孩子还小,除了怕路上出什么事故之外,最怕就是自己的孩子在学校受欺负,“我经常听孩子说,学校里有一些同学很坏,喜欢学江湖上的那一套,装老大,建帮会,拦路抢劫、打架斗殴是常事。”

  赵女士说:“我听过很多校园暴力的事件,原因大都是受一些不良影视剧的影响,模仿黑社会,学会混江湖。虽然我没有听说过女儿说起谁欺负过她,但我还是很担心,因此要她奶奶上下学都要亲自接送。我在家里也很注意言传身教地教育小孩要与人为善,不要学江湖那一套,可我把小孩教育好了,人家的小孩学坏了,她也会身不由己地陷入‘校园江湖’。”

  在采访中,记者对学生的家长做了一个小调查,问及“校园江湖”出现的原因时,绝大多数的家长表示,主要是有些孩子没有教育好,而且受不良社会风气和宣扬江湖义气、黑社会的影视剧的影响。有家长表示,校园是一个纯净的象牙塔,对于把校园隔绝于江湖之外,学校要负起主要责任来。

  对于绝大多数家长要求学校负起“清净校园”的责任,柳江县古城中学的陈燕老师向记者道出她的苦衷:“中小学生正好处于叛逆的阶段,很难管教,而且现在很多是独生子女,性格比较自私而张扬,同学之间稍有一些小摩擦就会爆发矛盾。而且绝大多数混进‘校园江湖’的学生,都是些问题孩子,作为第一教育人的家长就没有把他们管教好,而不能把责任全部推到学校的身上。”

  陈燕老师说,本来学校都按规定设立了思想教育课,可以在思想源头上给学生打“预防针”,但在具体的操作中,这门课常常成为其他专业课的挤占对象。据陈燕老师的了解,现在很多学校,思想教育课成为可有可无的鸡肋:上,怕占用了学生们主课的学习时间;不上,又有违相关的规定。而且这种课很难讲得好,学生也不太爱听。对此,陈燕老师感到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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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周可达副所长(右)接受记者采访 记者 苏世峰 摄

  专家观点:单打独斗治不了“校园江湖”

  广西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周可达直言不讳地说,“校园江湖”其实就是社会的一个缩影,有什么样的社会,就必定会映射到校园里。管理社会我们提倡的是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而治理“校园江湖”,任何一方的单打独斗都是不行的。

  对于“校园江湖”存在的原因,周可达分析,主要是不良社会风气和青少年自身特点相结合出现的结果。一是受现实中拜金主义和个人主义以及影视剧中暴力因素的影响,没有确立正确的“三观”,盲目追求英雄主义,强调个人主义和强权主义。二是现在独生子女较多,他们很少有群体意识,以自我为中心,比较自私自利,遇事稍有不合自己心意的时候,就会爆发出心中的嫉妒、仇恨等不良心理和情绪,甚至以暴力来宣泄自己的情绪。三是家庭的残缺的不良影响及家庭教育的失败和学校教育的力不从心,导致孩子心理不健全,孩子容易“越轨”不走正道。

  “治理‘校园江湖’,第一责任人首先是家长,家长的家庭教育是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代替不了的。家长要以身作则,以良好的行为准则和公序良俗来教育孩子,唤醒孩子心中的真善美。孩子心中有真善美,便有了一定的辨知能力,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从心中筑起第一道防御掉进‘校园江湖’的思想堡垒。”周可达进一步解释道,家庭要发挥情感功能,但不能过分溺爱自己的孩子,而是传递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家长自身要提高自己的教育水平,要努力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氛围,帮助他们慎重选择朋友、玩伴,避免其择友不善。最重要的是家长要言传身教,以自己良好的品行为孩子树立学习的榜样,通过有形、无形的日常生活习惯影响孩子的行为准则,以自身的榜样力量感染和熏陶孩子,帮助他们树立起积极、健康、向上的人生志向,远离不良青年,从而远离“校园江湖”。

  周可达说,治理“校园江湖”,学校是第二责任人。学校主要是发挥思想教育作用。而对于如何防治“校园江湖”事件,身居教育一线的博白县一中黄副校长最有发言权。黄副校长介绍,为了防范不断出现的“校园江湖”事件,我们学校一方面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学生的不良心理之外,也教会学生在遭遇校园暴力时保护自己的技能;另一方面定期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反馈学生的一些情况,共同监督。在对外方面,与当地警方合作建立预防体系,在学校周边建立治安亭,若发生校园暴力事件,治安亭民警也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对校园暴力事件进行控制。同时限制社会无业青年进入校园寻绊滋事,尽量减少社会不良风气对学生的影响。

  “这些措施制定并实施两年以来,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学校的风气得到了很好的净化,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率下降了很多。近一年来学校没有收到过与校园暴力相关的报告。”黄副校长说。

  周可达也赞同黄副校长的“博白经验”,强调要重视公安机关和学校的合作机制建设。“现在公安机关基本上都与学校建立起了合作机制,关键在于是否能够彻底的执行。一旦出现“校园江湖”事件,民警的迅速介入很重要,这样可以对侵害人产生一种无形的威慑力。值得警惕的是,学校的周边环境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校园江湖’的出现,很大程度上都有社会闲散人员、不良青年的参与,公安机关应该加强对这部分人的惩治。”

  南宁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南宁市关工委)特聘心理咨询师苏畅也认为,只有把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等结合在一块,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扫除“校园江湖”的生存土壤。但从长远来看,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校园江湖”,防治“校园江湖”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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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总工会职工律师团成员朱勇辉律师(右)正接受记者采访。
                       记者 苏世峰 摄

        律师建言:抓紧专门针对未成年犯罪的立法

  自治区总工会职工律师团成员朱勇辉律师认为,立法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强调得很多,且立法思想侧重的是思想教育,“防患于未然”,实际的惩戒相对较弱,甚至法律对14以下的未成年是一律免责的。针对某些“问题小孩”,思想教育很多时候力不从心的,所以必须要有一部专门针对预防未成年犯罪的法律,以适应实际情况。

  朱律师介绍,就拿校园暴力来举例,针对校园暴力事件相关责任人的处置,主要依据是散见于《刑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的相关条例,原则是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缺少一部专门针对预防未成年犯罪的法律。“当务之急是要加强针对校园安保的专项立法,现在对校园暴力事件的处理因年龄的规定,导致对14岁以下未成年人震慑力不足。这需要国家出台一些配套性的法律条款与惩处教育措施,这样既可让学生对法律产生敬畏感,又可增加法律的可操作性。”

  “另一方面,普法工作还做得不到位。我们要在社会与校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学校可增开法制辅导课,聘用各类法律专业人士任教规范和引导学生的行为。尤其是未成年人更应积极学法,在校园里,不论是侵害人与被害人,心中都要有明确的法律意识,让侵害人知道自己行为的界限所在,而被侵害人也知道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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