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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要走远,制度需走深
2013-11-27 16:52:27   来源:   评论:0 点击: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要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要紧紧围绕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深入探索起新时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制度,在政治制度、干部制度、组织制度的整体框架内形成良性互动,使代表人民意志的“主要渠道”、制约干部权力的“制度牢笼”与党员队伍建设的“退出机制”发挥综合效应,切实让群众路线走好走远。
  坚持政治制度,畅通人民意志“主要渠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群众路线,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使人民的意志更好地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得以实现。人大代表要树立群众观点,真心诚意地对人民群众负责,密切联系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与群众广交朋友,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同时,要发挥人民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参政议政,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
  
  完善干部制度,制约干部权力“制度牢笼”。要提高制度设计的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干部评价体系,不仅要看领导干部会不会抓经济发展,更要看领导干部会不会做群众工作、会不会抓社会管理,不仅要算经济账,更要算政治账、民生账、发展成本账、群众满意账。进一步改革干部评价机制,逐步改变干部考核工作中“上考下”“官考官”以及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相对“缺位”的状况,真正把对干部的评判权交给广大人民群众。完善权力约束机制,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吏,“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引导广大干部敬畏手中权力、慎用手中权力、用好手中权力,逐步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探索组织制度,构建党员队伍“退出机制”。党群干群关系不是一种“抽象”的存在,广大人民群众评价党的作风,是从一个个“具体”的个体出发的,正是这一个个具体的“个体”状况,构成了党的作风建设的“整体”风貌。党要完成历史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首先必须始终保持党自身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体现在组织建设上,不仅要重“量”,更要重“质”。一方面,要严把“入口关”,针对“有的党组织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发展党员质量需要提高”的状况,进一步收紧入口;另一方面,按照党的十八大“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的要求,加快探索构建党员队伍建设的“退出机制”,畅通出口,把“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漠、组织纪律不强,甚至思想蜕变、腐化堕落的党员”及时清理出党的队伍,切实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服好务。
  
  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现亲近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常态化长效化,避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为一种运动、流于形式,解决好三个制度层面的问题至关重要。我们不仅要把群众路线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而且要固化于制,建立起党的群众路线长效机制,这不仅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关键,更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文/唐果)
  
  作者真(笔)名:唐果
  地址:四川绵阳
  电话:15228366360
  邮编:62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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