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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老人为让孩子常回家 “空巢”老人告儿女
2012-09-11 16:05:02   来源:第一新闻网   评论:0 点击:

  除了经济上的给予,子女更应对父母尽精神赡养义务。
  没有嘘寒问暖,没有儿孙绕膝……守在空荡荡的家里,退休后的李大妈和老伴,内心充满了孤独。最终,无法忍受“空巢”落寞的两个老人,将他们的3个儿女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子女们每周末回家和父母团聚。
  昨日,宝丰县人民法院透露,经调解,儿女们承诺今后多回家看望老爸老妈。
  老人希望3个儿女常回家
  【孤独难忍】
  被父母起诉到法院,儿女们感到很意外,他们觉得老爸老妈不缺钱,不愁吃喝,不明白为啥还不满意。李大妈老两口认为,他们在物质上并无需求,精神上却极度空虚。
  李大妈和老伴均是退休干部,经济上没什么压力。李大妈说,他们有两女一男3个孩子,均已参加工作,成家立业。但自从他们老两口退休后,生活就开始变得松散了,而子女们工作太忙,平时很少有时间带孩子一起回家,“我们真的很孤独。”李大妈说。
  其实老人的愿望很简单,就是想让子女们在闲暇时,能常回家看看,全家人一起吃顿饭、聊聊天。但跟孩子们沟通几次后,并未如愿。于是,两个老人一纸诉状,将儿女告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3个子女每逢周末回家,尽精神赡养义务。
  孩子感受到了爹娘的落寞
  【法官调解】
  接到老人诉状,宝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很慎重。“常回家看看”虽没有写进法律,可中国自古以来形成的“养老、敬老、爱老”道德观念,早已被人们接受。孔子说“父母在,不远游”,实际上就是教育人们要多给父母感情上的慰藉。当前,随着家庭单元越来越小,以往那种四世同堂的大家族已很少出现。孩子们成人后逐渐离开家庭,老人只能独守“空巢”。
  宝丰县法院决定先从调解入手,委托该县城关镇社会法庭接手该案。经过双方不断沟通,老人的子女意识到,他们在经济上对老人的关怀是足够了,但却忽略了老人们的精神需求。调解过程中,3个子女亲热地叫着“爸爸”、“妈妈”,承诺以后会多抽时间回家看望二老。孩子们的表现,让两位老人挺开心,表示撤回诉状。
  应对父母尽精神赡养义务
  【从“心”开始】
  “近年来,老人们对物质赡养的要求一般都很低,能够维持基本生活即可,但对‘儿孙绕膝’的向往却很强烈。”天下父母都是希望儿女回家看望的,小编在这里提醒各位多注意精神上的赡养。采访中,调解法官深有感触地说,在这类案子中,有不少老人都明确提出了精神赡养的请求。有些法院审理精神赡养案时,以“对赡养人不履行精神慰藉义务应承担何种责任,法律上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为由,驳回诉讼请求;而有些法院则支持了诉讼请求,争议的焦点就在于“精神赡养”究竟是道德义务还是法律责任。
  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对老人的物质赡养,全社会已普遍了解认同,但对于精神赡养问题,有些子女并不知晓这也是自己对父母应尽的义务,导致精神赡养责任不能履行。法官建议,应将精神赡养纳入我国现行法律范畴,将精神赡养从道德责任“硬化”为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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