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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规定博士后留陕一次补助20万
2013-01-12 10:52:41   来源:   评论:0 点击:

  本报讯 (记者周艳涛)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出台“加强博士后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出站博士后,一次性给予20万元安家补助。

  对在我省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基地工作的统招统分博士后科研人员,省财政每人每年给予3万元生活补助;对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自主招收的统招统分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给予1万元生活补助。据省人社厅有关人员介绍,补助期限最长为2年。此外,对于出站后与在陕企业(含驻陕企业)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工作合同并落户我省的统招统分博士后(在职进站者不能享受),由省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安家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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