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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最牛事业单位”总经理被降职
2012-12-25 11:04:2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本月12日,温州都市报《单位头儿一个月见不到几次》一文,报道乐清市二轻工业总公司存在员工上班懒散、财务管理受人质疑、停产企业离奇招工等诸多问题。举报人质疑:“如此效能,如何能担得起管理职责?”

  该报道引发网民持续关注。截至昨天,在“百度[微博]”搜索栏输入关键词“温州”,系统自动跳出“温州最牛事业单位”,搜索量排名该搜索范围的第三位。另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30多家媒体转载该报道,不少媒体同时配发评论。

  新华网“新华评论”刊发《“最牛事业单位”到底牛给谁看?》一文,认为是“牛给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看”。文章称,从计划经济体制转轨到市场经济体制已有数十年之久,而当前我国大部分事业单位仍然处在转轨阶段,所以从堂而皇之长期脱岗,到肆无忌惮集体吃空饷,似乎这一切的一切在某些事业单位的领导那里,早已经司空见惯。

  人民网刊发的《“最牛事业单位”为啥这么牛?》称,“一次暗访,立马捉住几个懒官,这样的情形,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屡见不鲜。然而在乐清市二轻总公司,暗访已没有了意义,因为官员已不是聊天睡觉玩游戏的‘懒’,而是根本找不到他们的踪影。”

  光明网刊发了评论《温州最牛事业单位到底藏着什么“猫腻”?》,称“恐怕用‘慵、懒、散’来形容该单位的效能都是一种笑话,因为根本没有效能!我们不禁要问,这样的单位到底怎么运转?这样的效能如何担起管理职责?”

  联合调查组公布调查结果

  乐清市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公布调查结果如下:

  一、关于反映该公司有25个包括公务员和事业编制的名额,但常年只有十几人上班的问题。

  该公司目前在编人员23人(此前包建武接受采访时称25人),另外临时工2人(司机)、下属企业借用1人,应参与签到人员为26人,其中1人为今年的下派农村指导员,实际应签到人员25人。12月10日当天,签到21人,其中2人为当天上午9时后签到(当天到乐清市政府取文件),未签到4人(1人请假、1人违纪被停职、1人迟到未签、1人脱岗)。平时该公司3名班子成员不参与签到,其他工作人员上班基本正常,但有迟到早退现象。签到单放在门口传达室,随到随签,没有执行相应的考勤奖惩制度。

  二、关于反映该公司办公室豪华装修的问题。

  该公司办公室有两幢四层楼房,建于1980年,此后未翻建装修,房子较为破旧。2012年9月25日,经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商量决定,对部分办公用房进行改建装修。工程额初步预算为21.24万元,所需资金其中20万元由财政预算外拨款。但包建武在未经集体商量的情况下,将该工程交由其朋友儿子所开的温州皓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至调查时,因工程未完工,工程款尚未支付。

  三、关于反映该公司参加外地黄杨木雕展过程中,存在重复报销运输费的问题。

  2012年9月,二轻工业总公司参加杭州黄杨木雕展,参展作品由企管科科长叶某某联系,展品运输费3468.57元,于10月11日签字报销。

  同时,该公司以18.3579万元的价格,将杭州展厅的布置承包给乐清市方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二轻公司财务科在方圆公司的结算清单中发现有7000元的展品来回运输费,认为属重复报销。据广告公司解释,该笔费用是布置展厅所需展具运输费,结算清单表述有误,该清单所列费用至今未支付。在此过程中,包建武个人不存在重复报销行为。

  四、关于反映从包建武弟弟包建锋处购买水产品提货券用于单位职工节假日福利发放的问题。

  2012年10月下旬,经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商量,决定给该公司职工发放水产品券作为2011年的副食品补贴。包建武叫驾驶员到其弟弟开的“阿醉佬”水产品门市部处,提取了价值4.69万元的水产品提货券,交由财务室发放给单位共计67名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每人各700元。至调查时,该笔费用未支付。

  五、关于反映停产企业招工问题。

  根据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停产、半停产的单位不得再上报用工计划。

  2011年4月22日和12月13日,该公司在知道乐清市关于企业用工计划申报政策,并清楚下属企业生产运营状况的情况下,将年度用工计划上报乐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两批共计34人,涉及12家乐清集体企业。经查,该12家企业中,11家企业已全面停产,无任何生产性利润,不符合上报用工计划条件。

  2011年,该公司下属12家企业实际共录用29人。其中,8人被市联轴器厂(正常生产)录用;剩下的21人中,4人享受企业每年500~2300元左右的福利待遇,其余17人与厂里签有协议或合同,明确规定不享受厂里任何待遇,职工医疗和养老保险均由个人支付。该21人自录用时起没有到厂里上班,仅为名义上的挂靠。

  包建武降职使用并调离原岗位

  根据调查的情况,乐清市纪委召开常委会研究决定,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1、包建武身为该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对公司工作纪律管理不严,下属企业违规招工,负有领导责任,且有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七十七条、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给予包建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予以降职使用,调离原工作岗位;

  2、沈某身为该公司分管下属企业招工工作的副总经理,对下属企业违规招工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给予沈某行政记过处分;

  3、对12月10日当天有脱岗或迟到现象的个别干部予以口头效能告诫处理;

  4、责令该公司对下属集体企业违规招工做出纠正,并对违规招工的下属企业负责人做出相应处理;

  5、将该公司有关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向乐清全市做出通报,要求各部门、乡镇(街道)要引以为戒,进一步落实上下班工作纪律,加强效能建设,优化政务环境;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下属国有、集体企业招工用工行为,坚决制止违规行为的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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