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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发展前身财务造假 66份状纸追讨4553万
2013-02-04 22:46:25   来源:中国质检网   评论:0 点击:

  证券时报记者张莹莹
  
  小股民通过法律手段维权的案例越来越多,廊坊发展(600149)今日公告,公司面临着66名股民及投资机构针对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的起诉,涉及诉讼金额约4553万元。
  
  近日,廊坊发展收到了石家庄市中级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其主要内容为王琦等65名原告就与廊坊发展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对廊坊发展提起诉讼。另外原告庞晓荣已于2012年3月,就与廊坊发展前身*ST建通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起诉至石家庄中级法院。公告称,上述案件中庞晓荣一案已开庭审理但尚未判决,其余65起案件收到《应诉通知书》但尚未开庭审理。
  
  据了解,2011年6月,*ST建通原控股股东其持有的公司5005万股,全部转让给廊坊市国土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至此*ST建通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廊坊国投。*ST建通于2012年3月22日更名为廊坊发展。去年8月份,依靠政府补贴以及租赁业务等,廊坊发展脱帽摘星。
  
  廊坊发展称,上述案件是由于原*ST建通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2011年1月12日*ST建通公告了《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使得公司从2003年~2007年之间,长达5年的财务造假,信息披露失实等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公之于众,也正式走入惩处的落幕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因虚假陈述受损的投资者可加入法院诉讼程序要求赔偿损失。最有希望胜诉获赔的投资者是:凡在2003年2月18日以后,至2008年5月21日之前买入该公司股票,并在2008年5月21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者。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此前,廊坊发展并未公告过有股民或者投资机构就上述虚假陈述提起诉讼。公司此次公告称,截至目前,庞晓荣、王琦等66名原告,已分别向石家庄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廊坊发展就前述违法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索赔金额合计约45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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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廊坊发展称,此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尚不能确定,最终影响取决于诉讼的最终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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