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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邑县“幸福公社”借联建之名违法建别墅
2012-11-08 21:01:25   来源:无锡生活网   评论:0 点击:

  因涉嫌违法批地,不久前,四川省大邑县原县委书记符礼建、常务副县长胡元军、国土局局长王煜、建设局局长严凤文、大邑县规划局局长黄等10多名党政要员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党纪、政纪处分。就在恒大山水城风波逐渐平息之际,大邑县青霞镇一处联建住房项目又被质疑借联建之名,违规建造高档社区,疑似别墅,高价出售,背离了《关于加快灾后城乡住房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违反了国家相关政策。
  
  这个名为“幸福公社”的高档社区对外的宣传是:位于川西旅游环线,大邑县青霞镇上,项目总规划面积347亩,分三期开发,总规划面积是347亩。一期用地110亩,总户数为380余户,建筑密度为27%,绿化率达38%,户型从80-140平米,有围合、联排、双拼、驷马屋四种建筑形式。整个产品有3大特点:1.项目是目前成都别墅市场上最精致的小别墅,只有两层楼,全框架全线浇结构,8级抗震;2.开间达到了6.6米,采光好,品质非常高;3.院落大,最小的80平米房子都带6.6米开间,近10米进深的院子。幸福公社是一个所谓的开发性联建项目,主要是针对城市家庭推出的健康快乐的田园休闲小镇,满足城里人在乡间度假养生养老和田园休闲的一家三代共享的第二居所。
  
  10月19日,在幸福公社售房处,工作人员介绍说:“所有的房子都是独门独院的,可以说成别墅。一期380套房子快售完了,剩余没几套房子了,我们这里不是讲平米卖的,是按套卖的。还剩下几套小户型的,80平米一套52万元,大户型140平米79万元,房子是没有公摊的,都是实际面积。在这里买房子送花园,花园是可以随意搭建房子的,还赠送一分地的菜地。我们这里是联建房,当地农民都被安排到河的对面去了。因为是旅游商业用地,产权只有40年。”
  
  从幸福公社27%的建筑密度来说,这个建筑密度比别墅社区标准的35﹪还低,应该可以认定为这就是一个别墅社区,在网上搜索“幸福公社”这个关键词,能看到很多售卖幸福公社房子的网页都是以别墅叫卖的。别墅作为国家2003年都已经禁止供地和叫停的房地产项目,因其较低的容积率(建筑密度)而备受诟病。
  
  幸福公社这个项目又是如何以联建方式获得别墅开发的呢?通过当地媒体报道得知:2009年3月,“幸福公社”安置小区举行奠基仪式。成都红色盒子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约500万元,结合“拆院并院”政策,联建“幸福公社”,可解决35户受灾群众的居住问题,同时投资2.1亿元大力发展旅游休闲产业。幸福公社就属于2.1亿元的旅游休闲产业项目。
  
  在分水村,一名50多岁的村民说:“土地是租的,期限是40年,开始的时候说每年700斤粮食,后来一次付了40年的租金。”村支部书记赵远祥说:“这个项目是联建,村里房子是政府土地储备金的一部分钱建的,村民每平方米缴纳160元后可以得到房子。对面的土地(幸福公社)是土地整治,都是集体土地,过去是耕地,土地性质还没有改变,手续还没有办完。这个(幸福公社)项目是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是一个好项目。土地整治,还没有验收,房子使用期限是40年,调整建设用地还需要一些时间。房子没有问题,镇政府和新来的县委书记都是相当支持的。
  
  没有改变土地性质,也就是说开发商成都红色盒子投资有限公司并没有真正取得幸福公社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如果没有取得用地手续,那么相关的其它诸如规划、建设、预售等手续能否办理呢?大邑县建设局、规划局均以没有接到县委某部的介绍信而拒绝查看。
  
  早在2008年,四川省成都市为了加快灾后重建,出台了联建住房的《实施意见》,为大地震后的灾后重建发挥了积极作用。成都市建委村镇处处长李世庆在解读《实施意见》中说:受灾农户与社会资金联合重建住房将主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必须是选择原址重建和集中自建的受灾农户,二、其重建地点必须符合重建规划,三、重建房的土地要取得合法使用权,四、受灾农户要有与社会资金联建的意愿,五、联建要在土地所有者、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处备案,并进行公证和公示。成都灾后重建过程中引入社会资金重要条件就是重建房土地要取得用地许可证,社会资金与受灾农户联建时,要特别注意重建地点是否符合重建规划,土地是否取得了合法手续。
  
  不难发现,幸福公社是不符合《加快灾后城乡住房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土地使用政策的,未批先建,还违反国家关于低密度别墅住宅的禁令。如果大邑县政府任其发展,恒大山水城的悲剧就会再度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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