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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山涉水,温情救助——慈众社工帮助流浪少女重返家园
2016-02-19 15:06:39   来源:第一新闻网   评论:0 点击:

  2015年11月23日晚,警察从桂林火车站将一名年龄约十二三岁,面容憔悴、穿着破烂的少女送到潼南区救助管理站,该少女自称小雪(化名),不记得家庭住址和家人,只说自己从小被一位阿姨关在家里,从未出过家门。
  
  重庆慈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驻站社工积极介入,在与女孩初次交谈时,发现女孩比较敏感,焦虑不安,排斥心理很强。在引导案主描述个人经历时,案主多次提到“黑屋子、陌生阿姨、黑衣服、刀、血……”,社工猜测,女孩可能有过不好的遭遇,身心遭受过某种伤害。经向潼南区救助管理站龙站长汇报后,社工决定将其纳入为个案服务范围,对女孩提供持续的专业服务,并根据女孩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服务方案。
  
  在服务过程中,社工担任了倾听者、陪伴者的角色,首先与案主建立专业信任关系;然后,运用同感、理解、尊重等技巧鼓励案主说出自己的苦恼、困难;紧接着,运用优势视角和理性情绪疗法对案主进行情感支持、情绪疏导和心理开导,并进一步邀请案主参与朋辈互助活动。最后,再根据案主的个人意愿和所述信息,帮助案主找到家人。到2016年2月中旬,社工与小雪进行了10次会谈,救助站工作人员和社工共外出寻亲6次。
  
  小雪在潼南救助站期间,救助站龙春兰站长及工作人员均悉心呵护。小雪牙疼、感冒,龙站长即刻送往医院就诊,还时刻关心小雪的身体状况,并请专人照顾其饮食起居。此外,社工邀请小雪参与各种互动活动,鼓励她加入“快乐精灵志愿者”团队,社工还教授她学习英语,引导其看课外书籍。
  
  在龙站长和社工的温情关怀下,小雪非常感动,表示自己是潼南人氏,想要回家,但又因某种原因不愿意说出父母的姓名。对此,社工秉承“案主自决”的原则,尊重案主的想法,没有对其咄咄相逼。社工根据案主多次提到“潼南”、“裙里”和“山溪”等词,大胆猜测案主可能是潼南区群力镇的人。向救助站龙站长汇报情况后,龙站长为避免案主再次受到心理伤害,决定暗中走访群力镇,为其寻找家人。
  
  救助站龙站长和社工率先来到群力镇民政办公室,联系多个村社干部了解情况。最后在原山溪村陈春艳主任的带领下,经四处寻访,向学校、村落的居民一一询问,甚至到一个与小雪极其相似的少女家中探访,最终无果而返。在离开前,陈主任表示,一定会继续寻找,为小雪找到家人。
  
  2016年1月11日,救助站龙站长接到陈主任的消息,被告知小雪家人已找到,并将其详细情况一一告知。在与小雪的家长取得联系后,家长迅速赶到救助站与其相认,小雪起初不愿与家长相认,并表示不认识父母。在救助站龙站长和社工的开导和关怀下,小雪表示愿意回家。临行前,小雪母亲紧紧握住龙站长的手,含泪说道:“感谢你们,真的谢谢,孩子终于找到了,感谢你们这些好心人,把她照顾地那么好,谢谢!”。
  
  离家49天的孩子终于回到家人的怀抱,每个人都露出会心的微笑。后期,社工将以电访的形式进行个案跟进,关心案主回家后的身心状况,并及时解决案主成长过程中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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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雪初到救助站,社工与其进行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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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小雪担任志愿者与其他儿童做手工   龙站长向医生询问小雪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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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站长、陈主任、社工寻访村民,为小雪寻找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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