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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美特好乐天等三大超市卖盗版CD判赔6万元
2013-05-22 10:30:49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评论:0 点击:

  “这三家超市卖的周杰伦、张惠妹、罗志祥的唱片,有盗版的。”日前,青岛的美特好、乐天等三家超市,因为销售盗版音像制品成为了被告,提起诉讼的是广东知名的唱片公司星外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5月20日,记者获悉,双方已经就盗版侵权纠纷达成庭外和解。而购买了盗版CD的市民,亦可以通过代理起诉三家超市的中国音像协会维权。
  
  三家大超市卖盗版唱片被告
  
  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成为被告的三家超市分别为青岛美特好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青岛乐天超市有限公司等,其中的乐天超市有限公司是韩国乐天集团(世界500强)下属的子公司。
  
  三家公司共同面临的起诉是侵害作品发行权,起诉者是广东星外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东星外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南方著名的以音乐为核心的音像文化企业,主要从事音乐产品的制作等工作,之所以提起诉讼,与三家超市的销售侵权行为不无关系。
  
  5月16日,记者联系到广东星外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主要是因为三家超市销售了盗版的音像制品,侵害到了我们的正版产品发行权。”
  
  记者了解到,因为正版产品的发行权受损,广东星外星公司之前就对国内不少超市提起过诉讼,就在上个月,广东世纪联华超市就曾因侵权音像制品而成为被告,赔偿损失9000元。
  
  当事方已和解,共赔偿6万元
  
  5月20日,记者采访得知,这次维权行动由中国音像协会反盗版工作委员会负责,该协会通过市场监督员和其他一些渠道获取了三家超市销售盗版音像制品的证据,进而由广东星外星公司提起了诉讼。
  
  “我们一直致力于保护正版音像制品的发行权,广东星外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我们的会员单位,除了星外星之外,不少国内知名的音像公司都是我们的会员,由这些会员授权,我们负责维护他们正版作品的发行权力。”该委员会理事会理事长冯先生告诉记者。
  
  冯先生称,具体到青岛的这次诉讼主要是因为三家超市发行了盗版CD,“都是一些个人的专辑唱片,我查了一下,有周杰伦、罗志祥、张惠妹等人的音乐专辑。”三家岛城龙头超市缘何会销售盗版唱片?冯先生认为,很可能是因为超市对于音像制品的业务不熟悉,“我个人认为,超市的行为并不是恶意的,很可能是一些批发商提供的唱片有问题,超市监管不严,进行了销售,但是毕竟超市负有责任,因此成为了诉讼对象。”
  
  记者了解到,三家超市销售盗版CD被发现跟市场监督员不无关系,“我们有一批市场监督员,专门负责调查超市、书店以及KTV、夜总会销售、使用的音像制品版权问题,这次调查取证,跟他们的工作不无关系。”
  
  冯先生透露,目前,三家超市已经和广东星外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达成了庭外和解,“赔偿了损失总计约6万元。”
  
  在超市买了盗版唱片可投诉
  
  其实,能够维权的不光是一些唱片发行公司或者行业组织,消费者个人也是可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
  
  冯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中国的音像品盗版问题十分严重,“80%的盗版率,这么说并不夸张。”盗版音像制品不光损害了音像公司的权益,实际上也是对消费者个人权益的损害。
  
  “这次在青岛的维权行动,总的来看效果还是很好的,毕竟青岛无论是司法环境还是企业、个人的守法意识都比较高,类似的侵权行为在青岛出现的很少。”冯先生称,目前,尚有百余起涉及侵害作品发行权的诉讼正在进行,其中涉及山东地区的数量并不多。
  
  如果消费者在超市购买了盗版的音像制品该怎么办?冯先生建议,一方面可以向超市提出更换、赔偿的要求,另一方面可以向音像产品的公司、相关的行业组织或者地方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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