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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宪清:文学作品的翻译应该保留原意
2015-11-02 17:45:01   来源:中国株洲网   评论:0 点击:

  作为一个喜欢读书的企业家,海韵集团陈宪清从大学时代就非常喜欢阅读国内外经典名著,这一习惯一直保持到了现在。
  近年来,一种名叫“葛浩文式翻译”的翻译方法开始进入了中国人的视线。这种翻译方法用简洁通俗的话来形容,就是说翻译可以“连译带改”。陈宪清表示,翻译其他国家作家的作品,逐字逐句的翻译自然是不可取的,因为作者和读者身处的文化不同,直译的文学作品很难被市场接受。但是,如果在翻译过程中改动过大也不可取,真正的翻译应该尊重原作者,在保留作品原意的同时让语言变得“本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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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文化风俗,同时也有着不同的阅读习惯。比如中国文学偏向构造,日本文学大量使用物喻,韩国文学喜欢使用情感词汇运用。陈宪清表示,即使在文化传统相近的东亚,文学的差异就如此明显,更何况东西方文化之间本身就有的认知鸿沟。因此,对于在翻译其他国家文学作品中使语言风格“本土化”,不失为一种推广文学作品的好方法。
  但是,陈宪清指出,翻译行为的性质是一种文化中介,也就是在不同语言的作者与读者之间提供文字转换的中介服务。陈宪清认为,译者产生的译作,是基于原著派生的演绎作品。中介必须对委托方负责,演绎当然不能脱离原著自说自话。译者对原著擅自“连译带改”,导致原著意思或文字变形失实,这是译者错位越权。
  当然,陈宪清也提醒意者们,未经作者授权,译者擅自“连译带改”,难免造成侵犯原著的“作品完整权”。虽然“葛浩文式翻译”的发明者葛浩文在译改中国作家莫言的作品时是经过莫言同意的,但像葛浩文这种坚持原则的翻译家其实并不多。比如山东作家协会就有作家公开表示无法容忍译者只译故亊,不译语言,要求译者每译一章,都要经作者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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