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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邓州惊现“假人”房产过户
2012-07-18 18:06:47   来源:中国商报网   评论:0 点击:

        在你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子被过户给一个并不存在的人——这超乎想象的荒唐一幕,却真实地发生在河南省邓州市。
  为此,当事人田允发将房管局诉至法院,希望能够撤销这次与“假人”进行的房产变更。但经过两年的艰难维权后,现已80岁的田允发依然未能等来改变。
  “14岁参加解放战争,17岁参加抗美援朝……没想到80岁了却被一个房管局难倒了。”田允发老人感慨称,从未想过这样的荒唐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子虚乌有的假人

  今年80岁的田允发是河南省邓州市人,由于退休前在山西交通厅任处长,所以常住在太原市。1996年,他买下邓州市教育路244号的一处三层楼房,并于当年办理了房产证。
  2010年3月,田允发收到邻居一封信,对方称,得知田要将邓州的房产重新开发,希望能够预留一套购买。田允发感到奇怪,便聘请律师赴邓州市房管局查询。
  该市房管局口头告知,田允发于1996年在邓州市教育路224号购买的一套三层住宅楼(所有手续均以田允发名义登记),被该市房管局于2001年4月变更了房产所有人,而且这位新的房屋所有人叫田喜兰。
  经查询,这个田喜兰并不存在,竟然是一个凭空创造出来的假人。那么田允发的房产是如何过户到一个假人名下的?房管局难道在过户审核时连这样明显的造假都未发现?


外甥化身“女儿”

  田允发的律师从邓州市房管局查询到,这个假人田喜兰,名义上竟然是田允发的女儿。但有趣的是,这个并不存在的“女儿”,除名字与田的女儿一致外,其对应身份证的其他信息,却另有其人——田允发的外甥女、邓州市民孟田。
  原来,田允发在邓州居住时,外甥女孟田经常前来看望,所以在老伴去世后,田允发便将房屋交给孟田、林新夫妇看管。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由于自己和女儿关系并不好,孟田、林新夫妇便让田的女儿田喜兰将房产证偷出,然后使用伪造的签名及过户材料,在田允发和妻子并未亲自到场的情况下,将房产所有人变更过户至林新编造的假身份证名下。


派出所所长造假

  田允发获得的文件显示,自己的这套房产,早在2001年,先是被赠予外甥女孟田,但之后又显示赠予了田喜兰。而这一系列手续中,田允发的签名均非其本人。
  此外,产权登记中出现的田喜兰与杨建英的结婚证编号,实际上是套用邓州市市民魏学中、许文萍二人的结婚证编号,也属伪造。且文件中出现的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大东关派出所行政公章,后经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大东关派出所核实属伪造,假公章比真公章大2毫米。而田喜兰的丈夫杨建英并未在空军某部队邓州接待处工作过,这一虚假证明则被证实由曾任该职领导的林新托人伪造……
  如此数量众多、且明显的造假行为,之所以能通过邓州市房产局审核,似乎与造假者的身份有极大关系——孟田的丈夫林新是邓州市公安局穰东派出所副所长。


老兵遭遇维权难

  2010年5月12日,田允发将邓州市房管局诉至法院,希望能够撤销那次完全是假材料和伪造签字进行的房产过户。但法院在认定过户手续违规、所涉过户材料造假的情况下,依然判处田允发败诉。
  法院判决中一个重要依据,竟然是田在2000年时写给妻子王玉英的一份委托书。这份委托书中,田称妻子王玉英拥有该房产住和出租的权利。但在法庭上出现的委托书中,竟然被人添加了一个“卖”字。
  “当时我们两人吵架,所以就写了这个。”田允发介绍,妻子王玉英2001年去世后,这份委托书也随即失效。为此,田允发不服判决再次上诉,但当地中级法院却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前后造假的地方多达十处,但我却输掉了官司。”为了维权,田允发奔波于山西、河南两地,曾一度劳累病倒。他感慨称,自己14岁参加解放战争,17岁参加抗美援朝,没想到最终却输给了自己外甥女夫妇的一堆造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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