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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II资本利得如何征税仍待明确
2012-07-31 09:25:58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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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证监会对QFII在华投资进一步提供了多项支持政策,但是资本利得的税收安排仍然是困扰众多QFII机构的难题。
  
  “其实我们并不是担心收还是不收,而是希望能够尽快明确,否则在合规上就是有瑕疵,很难对我们的客户有一个合理的交代。”一家外资投行的中国证券业务负责人日前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
  
  上周末,证监会正式对外发布《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简化了QFII审批程序,降低了投资门槛,同时放宽了投资范围。对于QFII的税收政策,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研究。
  
  据记者了解,QFII的税收问题由来已久。2005年,税务总局发文免除QFII在中国境内买卖证券所得的营业税。2009年,进一步明确QFII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和利息收入时应缴10%的企业所得税。
  
  事实上,2009年国税总局对QFII股息、红利的税收政策出台后,河南郑州的国税局就对宇通客车的一次分红征缴了QFII机构的税款。宇通客车对17家QFII股东代扣了税款169万元。
  
  国税总局明确QFII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实际源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实际执行10%的优惠税率。
  
  为了避免双重征税,我国与世界上90多个国家签订了税收协定,根据收入来源地管辖权的一般原则,境外企业在我国取得的收入适用我国税率。
  
  但是资本利得的企业所得税是否应该征收、如何征收却一直没有明确。这对QFII的利润计算、利润汇出和招揽客户等日常运作带来很大的不便。
  
  目前大多数QFII机构对买卖证券资本利得计提了所得税,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机构没有计提。对于那些代理客户买卖A股的经纪商而言,这么做不但有合规性的问题,还面临着法律风险。一些机构还担心一旦征税后对既往的资本利得进行追溯,这将给那些没有计提相应准备金的机构带来很大的麻烦。
  
  业内人士称,资本利得的征税存在技术性难题。股息、红利和利息收入容易确认,相比之下股票交易频繁,按照不同的周期计算,盈利和亏损的幅度相去甚大。另外,资本利得的代扣代缴也比股息、红利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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