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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所热点初中校长签约 小升初招生“不抢跑”
2013-01-19 16:58:52   来源:新浪   评论:0 点击:

  “今年公办初中的择校名额到底实不实行摇号?”“今年择校了,是不是三年后中考就不能考指标生了?”“名校的‘占坑班’要不要报?”……对于很多小学六年级孩子的家长们来说,孩子到底上什么初中是要考虑的一件大事,而前不久江苏省教育厅为遏制择校热出台的新政,更让2013年的小升初在家长眼中变得扑朔迷离。
  
  记者昨天获悉,南京市教育局给2013年小升初招生“上紧箍咒”,特别强调:“不得在教育部门出台相关招生政策之前,开展与小升初招生有关的所有工作。”
  
  扬子晚报记者王璟
  
  南京招生“不抢跑”
  
  “少数学校提前开始2013年小升初招生,干扰了全市招生正常的招生秩序,也影响了小学教育教学正常工作,造成了一些不良的社会影响。”日前,南京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2013年我市小升初招生行为的通知》,就少数学校提前开始2013年小升初招生工作发出警告,并就2013年南京市小升初招生给初中、小学包括社会培训机构上了“紧箍咒”。
  
  教育局这一通知指出:“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在市招生委员会下发相关招生工作意见以及各区县教育局出台相关招生政策之前,开展与小升初招生有关的所有工作。任何初中校不得到小学进行小升初招生宣传,不得到小学或委托小学组织任何形式的学业测试,不得组织或借助社会办学机构、团体或变相进行以小升初招生为目的的各类竞赛或考试,不得以社会办学机构举行的学科性竞赛或考试的证书、成绩作为录取依据,不得在新闻媒体、网络发布招生广告和学生优录条件;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作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自觉遵守教育法规,自觉维护招生纪律。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学校,一经举报查实,严肃追究学校校长及相关人员责任。”
  
  据了解,日前,南外、树人国际学校、玄武外国语学校等南京31所热点初中负责人被“邀”,签订《热点初中2013年小升初招生工作承诺书》,对违规招生行为主动说“不”。
  
  小学不得“出卖”毕业班学生信息
  
  《通知》除了针对初中学校,还对小学包括社会培训机构进行了约束。《通知》指出:“任何小学不得同意初中校进校进行小升初招生宣传,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或测试,不得违反规定将毕业年级学生相关信息、成长记录册、学业成绩提供给初中校。”另外,通知还要求:“在宁各社会办学培训机构要自觉维护南京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许可,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语、数、外等学科辅导和竞赛活动,不得以小升初为目的开展小升初咨询以及学生学习能力测试,一经查实,取消或建议取消办学许可。”
  
  《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局要立即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查处学校违规行为。对落实措施不足、自查工作不实、违纪查处不力的区县教育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小升初择校今年有望降温
  
  “有空余学额时,应采取公开报名和摇号的方式确定,到2015年,每所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控制在招生总数的10%以内”。江苏前不久出台的这条招生新政,曾一石激起千层浪。不少家长在拍手称快的同时,又产生质疑:这号到底什么时候摇、到底怎么摇?记者从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获悉,目前“南京新政”还在调研酝酿之中,预计要到年后才有可能出炉。
  
  “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今年的择校热有望缓解。”一位教育界人生告诉记者,根据新政,如果小升初择校,那意味着放弃三年后孩子考指标生的机会。“所以家长不要一心就想着择校,先好好了解学区学校是当务之急。”
  
  链接>>>
  
  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2】148号)和《关于进一步严肃2013年我市小升初招生行为的通知》(宁教中【2013】1号)精神,我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作出如下承诺:
  
  1、不得在市招生委员会下发相关招生工作意见以及各区县教育局出台相关招生政策之前,开展与小升初招生有关的所有工作;
  
  2、不到小学进行小升初招生宣传,不到小学或委托小学组织任何形式的学业测试;
  
  3、不组织或借助社会办学机构、团体或变相进行以小升初招生为目的的各类竞赛或考试;
  
  4、不以社会办学机构举行的学科性竞赛或考试的证书、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5、不在新闻媒体、网络发布招生广告和学生优录条件;
  
  6、学校校长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我校会依法治校,依法招生,自觉维护招生纪律。若违反上述规定,愿意接受教育局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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