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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网络商城"苹果4只卖488元4S只卖699元"
2012-10-30 09:11:09   来源:法制网   评论:0 点击:

  法制网记者 游春亮 通讯员 崔婷 李然

  在人们对高价位的高端智能手机望而却步的时候,一个名叫“优米商城”的网络商城上却惊现苹果4代手机488元、588元,苹果4S手机699元、1080元的报价。低廉的价格引得消费者跃跃欲试,销售额月月创新高。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假冒注册商标案。

  深圳市艾优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简称“艾优米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主要经营模式是通过在互联网上建立的“优米商城”网站(www.iume.cn)以网络购物的方式销售电子产品、服装鞋帽等商品。法人代表是杨某,实际经营者是石某某,该二人系夫妻关系。公司同时招聘了米某某、龙某某、丁某等多人成为公司的股东、骨干,还招聘了其他工作人员30余人。公司成立了财务部、行政部、市场部、产品部、客服部、采购物流部。至案发日,艾优米公司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有完整的机构设置、有明确的分工、有详细的具体业务流程规范,有一整套网站后台系统的“优质”公司。

  2011年下半年开始,苹果、NOKIA等高端智能手机在电子市场上持续热销,但其不菲的价格也使许多低收入人群望而却步。同时,不少消费者出于虚荣心,并不在乎手机的真伪和实际的功能,只在乎使用的手机外观是否和苹果、NOKIA手机一样,于是“山寨机”受到这些消费群体的青睐。不少制假售假者抓住了这一“商机”,纷纷进行高仿智能机的制售。

  由于成本低,利润高,艾优米公司也成了追逐非法利益中的一员。在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的情况下,艾优米公司采购部从华强北购进货源,再经检测、重新包装后挂上“优米商场”网站出售,主要为带有“IPHOE”标识的假冒苹果4代手机、苹果4S手机和带有“NOKIA”标识的假冒诺基亚N8手机、诺基亚N9手机。其中:苹果4代品牌的手机售价仅为人民币488元、588元,苹果4S手机的售价也仅为人民币699元、1080元两种,与正品动辄数千元的高价相比存在天壤之别。

  同时,该公司还高标准严格管理员工,所有销售人员必须通过培训,培训的时候公司会给每个员工发一套由公司修订的《优米商城呼出话术》,要求员工在与客户沟通时必须按照话术中的内容进行回答,告知客户销售的手机与正品机“只是系统不同,它是台湾版MTK系统,自带软件,功能齐全,外观都是一样的,都是苹果(诺基亚品牌)的”。因为价格低廉且“经营有方”,假冒苹果iPhone、NOKIA手机为该公司招揽了一大批客户,使该公司从中获取了高额利润,售假贩假也很快成为该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

  疯狂的售假行为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今年3月,深圳市公安机关经侦查依法对艾优米公司进行了查封,抓获了八名主要责任人员,“优米商城”网站亦已被停止了经营。经查,至2012年3月案发时,艾优米公司销售假冒iPhone、NOKIA手机的金额已高达数百万元,公安机关还在该公司的办公地点当场查获该公司准备销售的假冒诺基亚N9手机29台、假冒苹果手机4代手机F8型(内部代号)手机956部、假冒苹果4代手机I94GS型(内部代号)172部。

  在被抓获的八名被告人中,有少数人拒不认罪,辩解称其销售的产品价格远低于正品手机,绝大部分顾客也知道自己购买的就是“山寨机”,自己并没有欺骗消费者,因此其行为不是犯罪。

  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公诉人则根据事实和法律,在庭审时对被告人的无罪辩解进行了反驳,认为艾优米公司销售的是带有iPhone、NOKIA注册商标的手机,其销售假冒手机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注册商标所有权人的利益,已经构成了犯罪。最终,涉案八名被告人被福田区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一年二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查,该案的八名被告人中多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其人一人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但在利益的驱动下,加之法律意识薄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实在令人惋惜。

  在网络销售战愈演愈烈的当下,各网络销售商无不各显神通使出各种招式,尤其是中小型的网络销售商更是使尽混身解数想在白热化的商战中生存下来,但是,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基于何种动机,网络销售商使出的 “招式”都不能逾越法律的界限,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制网深圳10月2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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