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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枚“印章”何以压垮《印象·刘三姐》这块金字招牌?
2018-02-06 10:57:02   来源:第一新闻网   评论:0 点击:

  近日,全球第一部山水实景演出项目《印象·刘三姐》破产重整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作为破产主体《印象·刘三姐》项目的运营公司广西桂林广维文华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也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其大股东广西维尼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前实际控制人丁磊更是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14年前,中国著名导演张艺谋、王潮歌在广西桂林阳朔城东两公里处的一个江心岛上,制作了一出此后广为人知的山水实景剧——《印象•刘三姐》。这出大型山水实景剧不仅让王潮歌等人和印象系列声名鹊起,也直接拉动了当地的文化旅游产业,成为桂林闪亮的旅游名片和广西的文化金字招牌。
  
  公开资料显示,《印象·刘三姐》迄今已演出6000余场,接待观众近1600万人次,整个演出带动阳朔当地的GDP增长了5%,2017年门票销售创历史新高,累计销售门票162万张,门票总收入2.1亿元人民币,净利润近1亿元人民币。
  
  这样一个“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全国文化企业30强”、一度蜚声海外的重点文化项目,又是遭遇何种变故,使其陷入现在的破产危机?
  
  娶得“刘三姐”惹来官司缠身
  
  作为广西本地人,丁磊始终把投资方向放在本省。2011年之前,他的投资项目大多顺风顺水,商业版图已经扩展到房地产、文化、旅游等不同领域。
  
  2013年,丁磊通过收购广西维尼纶公司91%的股权的方式,间接取得了广西桂林广维文华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印象·刘三姐》项目公司)80.3%的控股权,从而“娶”得“刘三姐”。在当时,这一动作被称作“神来之笔”。
  
  但是,从收购《印象·刘三姐》开始,丁磊就开始陷入了一系列困境。可他从没后悔这一决定。因为能够娶得“刘三姐”,是任何一个广西人的自豪和光荣。问题的本身不在于收购《印象·刘三姐》,而是要从另外一起收购案说起。
  
  2011年11月30日,广西红树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红树林公司”,现已更名为广西印象刘三姐旅游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即“印象刘三姐公司”)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丁磊,与广西可高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可高集团”)签订了关于收购其全资子公司阳朔一尺水实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可高集团拟将其所持的一尺水公司100%的股权以人民币2.38亿元转让给丁磊。一尺水公司的核心资产为位于桂林市阳朔县叠翠路的一尺水国际大酒店。
  
  合同签订后,“红树林公司”按约定曾先后向可高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梁沛农支付了股权转让款人民币5000万元和2000万元。然而,梁沛农收到7000万元人民币后,并没有按合同约定将25%的股权过户给“红树林公司”,也没有办理公司正常的交接手续。
  
  梁沛农为何不履行合约呢?丁磊从后来发生的一联串事件中发现,梁沛农并未依法出售一尺水公司的股份,从一开始这就像一个“陷阱”。
  
  在达成此次合作协议之前,梁沛农曾将一尺水大酒店单间分割售出(因该项目不合规定,当地政府勒令其退还客户全部款项,可高集团陷入财务危机)。于是,在酒店合法转让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下,梁沛农就骗取了丁磊7000万元的转让款。然后,又借此使转让合同无效,丁磊反而成为收购合同中的违约方。
  
  更多的问题相继暴露出来。丁磊发现,梁沛农在2011年8月19日就将一尺水大酒店出租给了他人(租赁期限为2011年9月1日至2031年8月31日),共20年,租金808万/年。另外,在项目土地出让存在问题的情况下,梁沛农于2012年仍将一尺水大酒店进行土地挂牌出让。此外,他还隐瞒了与多家公司的诉讼纠纷。
  
  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转让标的的价值,等于强行剥夺了“红树林公司”的合法权益。丁磊认为,梁沛农故意隐瞒影响收购交易的重大信息、精心设套、引资入局,使“红树林公司”做出错误的决定,导致了巨大损失。
  
  获知以上情况后,丁磊提出与可高集团解除合同,要求对方返还之前支付的7000万元人民币。但是,对方告知公司已无资金返还,资金已被用于支付债务等他用。
  
  索款无望的情况下,丁磊只好与梁沛农临时达成另外一种解决方案:可高集团可暂不还款,按照原协议约定,可用一尺水国际酒店作为抵押共同进行融资代替还款。然而,这却为双方埋下了更加难解的纠纷种子,因为两年后梁沛农矢口否认这件事。
  
  根据约定,丁磊以一尺水公司名下的房产及土地作为抵押,向自然人王杰借款人民币7000万元,期限6个月。同时,2012年初,丁磊就与广西维尼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谈妥了收购其控股的桂林广维文华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旗下《印象·刘三姐》项目的方案。上述借款便被用于收购广西维尼纶公司的股权。
  
  但是,由于收购《印象·刘三姐》耗资巨大,丁磊以一尺水公司作抵押向王杰的借款未能及时还上,王杰起诉并申请查封了一尺水公司的房产和土地。
  
  荒唐的是,梁沛农和一尺水公司也以损害公司利益为由起诉丁磊,要求确认丁磊以一尺水公司名义签订的抵押协议无效,并请求判罚丁磊赔偿1亿元人民币及其他损失4000万元人民币。
  
  一枚“假印章”压倒身价30亿的丁磊
  
  实际上,面对《印象·刘三姐》这样一个优质资产,丁磊一直希望将这一世界著名旅游文化品牌做大做强,为广西的旅游文化事业再做贡献。
  
  “在取得《印象·刘三姐》项目的控制权后,我一直希望通过上市的方式,将其良好的经营业绩与股民一起分享,从而进一步提升《印象·刘三姐》的影响力。为此,2014年3月,我们开始尝试通过资产注入等方式进入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丁磊说。
  
  然而,一尺水公司的诉讼官司却让《印象·刘三姐》项目注入上市公司之路变得异常坎坷,最终破灭。
  
  就在丁磊与山水文化合作的关键时刻,梁沛农利用其掌控的媒体《华声晨报》(梁沛农系该报《华声周刊》的董事长)于2014年8月5日发表文章《公司老总向丁磊追索亿元债务》,对丁磊进行大篇幅的诋毁、污蔑,该事件使其本人在合作伙伴中的信誉受到极大的影响。相关报道引起了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的关注。最终,丁磊与山水文化的合作终止,不得不接受了离场的结果。
  
  更严重的是,2014年10月,一尺水公司向南宁刑侦报案称,丁磊涉嫌伪造公章,使该案进入了刑事程序。
  
  梁沛农对《华声晨报》称,“丁磊采用伪造公司公章和股东会决议的手段,将一尺水公司位于阳朔镇叠翠路19号的房地产抵押。”
  
  对于所谓的“假印章”,丁磊显得十分困惑。他与梁沛农达成协议,将可高集团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丁磊,借款抵押也是通过正规途径完成的,“相关情况梁沛农都是知情并同意的,抵押时需要出具土地证和房产证原件,可高集团是一尺水公司唯一的股东,如果没有他们开具股东会决议并协助办理,融资程序是根本无法完成的。”丁磊说。
  
  2015年10月29日,广西高院的判决书也认为,“丁磊作为一尺水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所进行的借贷,与文件上公章的真假没有关系,当事人的签字和盖章,合法有效。”
  
  “作为公司法人,我签字即有法律效力,完全没有必要私刻公章。”丁磊说,与可高集团以及梁沛农合作收购一尺水公司、变更成为公司法人以及合同签订后的后期管理等,资料、公章都是由中间人曾某负责交接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也是由一尺水公司内部员工朱某办理。而最后一尺水公司向公安部门报案时,曾某和朱某却成为指证我指使他们私刻公章的证人。
  
  而且,从时间点和诉讼逻辑上,可高集团是在请求法院判令丁磊赔偿1.4亿元人民币无果的情况下,才转而告发丁磊用“假印章”,时间间隔长达一年多。
  
  这不得不让丁磊怀疑这是一个“局”。他说,“时至今日,苦于证据不足,公章的真假也难以自辩。退一步说,如果我是私刻公章的主谋被立案,那么实施这件事的曾某和朱某作为从犯为何至今无事?”
  
  此外,对于梁沛农所说的“假印章”,却在他本人涉及的多起民事案件中出现过,甚至出现在2012年7月29日可高集团《股东会决议》文件上。“可高集团真正应该追究伪造公章的人应该是梁沛农本人。”丁磊说。
  
  在丁磊看来,可高集团通过控告其私刻公章,使其卷入刑事案件陷入被动,从而无法对可高集团提起民事诉讼。
  
  “假印章”事件,已然使丁磊无法亲自处理原有的公司业务,融资途径全部中断,旗下多家企业经营停滞,面临破产重组,其所持有的股票、房产等被强制处理,个人资产损失达到三十多亿人民币。而近期媒体所报道的“广维文化公司的大股东、实控人丁磊在2015年至2017年间登上老赖黑名单31次之多”、“《印象•刘三姐》负债15亿多”等报道,也都是在丁磊本人无法亲自处理到期债务等情况下引发的。
  
  丁磊认为,《印象•刘三姐》每年净利润近亿元,现金流充足,是资本市场理想的目标,索芙特、八菱科技等上市公司都曾开价十多亿元意向收购,绝不至于陷入破产境地。所谓的负债额,完全是由于“假印章”事件,影响了项目正常的融资,使原本由丁磊做担保的部分债务出现逾期造成的。
  
  “‘假印章’事件如果能够在经济纠纷范围内协调解决而不涉及刑事,相信‘刘三姐’所谓‘破产’一事是绝对不会出现的。”丁磊表示,事到如今一定会通过正常的舆论和司法途径,还原事实真相。
  
  不管怎样,仅凭一枚小小的“假印章”,已经压倒了丁磊多年来辛辛苦苦创下来的商业帝国,同时让《印象·刘三姐》这块文化金字招牌蒙羞。
  
  艺术灵魂不应被金钱吞噬
  
  创建《印象·刘三姐》的品牌形象需要十几年,毁掉它却是一瞬间。
  
  从1999年到2003年底,《印象·刘三姐》项目整整用了5年才创作完成。桂林广维聘请张艺谋、樊跃、王潮歌等承担该作品的创意、编剧、导演、舞美设计工作,张艺谋等人也享有该作品的署名权。艺术家们多年的心血结晶,民众肯定希望“刘三姐”能焕发往日的笑容,走出当前的困境。
  
  作为中国当代最具创新精神的导演,王潮歌一直都在关注和支持着“刘三姐”。2018年1月25日,她在社交平台上发文称:“《印象·刘三姐》有上千万人观看过演出,仅去年就售出160万张票,收入二亿,净利润一亿,已成为中国文化产业成功的典范。”同时,她也相信并表示演出还会继续。
  
  而“刘三姐”另一个重要的生命创造者、《印象·刘三姐》总策划兼制作人梅帅元,对于“刘三姐”当前的状况,关注的却不是“刘三姐”的艰难处境,而是追究丁磊的个人责任。他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丁磊对《印象·刘三姐》的破产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2011年5月,梅帅元创办山水盛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最初的想法也是想收购‘刘三姐’并整合资源上市,只是后来收购的价格没有谈拢。”丁磊透露,当年“刘三姐”入股山水文化时,梅帅元还特意登报澄清过“广和山水”与山水盛典无关联的声明。
  
  回到艺术本质,丁磊说:“以《印象·刘三姐》作品为开端,张艺谋、王潮歌、樊跃等导演后来又创作了印象丽江、印象西湖、印象大红袍等印象系列,都取得了很好的艺术效果和经济效应。”
  
  “我同意王潮歌导演的看法,希望保持艺术的纯粹,不要因为经营官司影响到‘刘三姐’的品牌形象和运营状况。当年,这些导演艺术家们创作‘刘三姐’是付出了巨大心血的,这是一代人的艺术结晶。”丁磊始终坚持与大众分享《印象·刘三姐》的艺术成果的初衷。
  
  丁磊和他曾经拥有的《印象•刘三姐》本不应该走到今天的地步,几年来,丁磊最想搞清楚的是那枚印章究竟是真还是假?如果是假印章,为什么之前认定使用这枚假印章的可高集团没有责任?那枚印章的“分量”为何如此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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