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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220项目”涉嫌“内定”中标单位 施工过半后再招标遭质疑
2012-11-26 08:59:33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2年10月25日,菏泽市公路局对国家投资6亿元的国道220线山东菏泽段工程进行开标,其中第1、5标段评标得分第一名的中铁七局第三分公司(以下简称“七局三公司”)及第二名的青岛某公司均未中标。然而在开标前,招标工程早已被中标公司施工过半。

七局三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道220东郑线济宁菏泽界至菏泽市区段改建工程是国家投资6个多亿、地方配套过亿元,利国利民的大工程。但是,其先施工并且完工过半后再招标,招标前就已进驻施工的企业直接中标的方式让七局三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气愤不已。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记者于2012年11月9日到菏泽市公路局10月25日开标的工程路段去实地查看,工程已全线动工,绝大部分路段已经铺上沥青。据一个项目指挥部的工作人员介绍,国道220东郑线济宁菏泽界至菏泽市区段改建工程早在今年的3月份就已经动工,施工单位就是10月25日中标的单位。多名施工沿线的群众称,该项目“开工都半年多了”。

而菏泽市公路局一位曹姓工作人员面对记者“先施工再招标”的质疑时说,“这个工程是国家投资一部分、地方配套一部分的,地方配套资金涉及的部分工程由地方先行招标施工。”

记者问,“现在工程全线已经明显动工多日,绝大部分路段都已经铺上沥青,那您告诉我这路面哪几层是地方配套资金修建的、哪几层是国家投资资金修建的,是怎么区分的”。

曹姓工作人员面对记者的问题没有给出任何解释,随后表示记下记者的问题,落实清楚后再与记者联系,但截至发稿前记者没有收到菏泽市公路局的任何回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

据知情人士透露,采取这种先施工、后补招标手续的方式将国家投资占主要比重、必须招标的方式进行发包属于严重的违规现象。对于该项目存在的其他问题我们将继续关注。(崔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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