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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抢劫乞丐3.5元获刑一年被罚2000元
2012-09-13 10:02:33   来源:网易   评论:0 点击:

  掠夺乞丐,得手3.5元。日前,瓯海法院一审以掠夺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分金2000元。
  
  
  本年5月份,贵州人周某来到瓯海梧田新南站天桥下面,看到行乞人王某坐在轮椅上行乞,他见对方碗中有些零钱,便上前称要“借”5块钱。遭到王某拒绝后,周某拿出一把随身携带的小刀要挟王某。随后,他踢翻了王某身边的箱子,并从王某行乞的碗中拿了3.5元就跑了。
  
  但没多久,周某又折回,由于他觉得抢的钱太少了。周某拿起路旁边用来种树的锄头,要挟要20元。王某大声呼救,周某被颠末的巡查队员捕获。
  
  据悉,王某本年78岁,前年因高血压惹起下半身瘫痪,没有劳动能力,只能坐在轮椅上靠乞讨为生。
  
  法院审理后以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意图,采纳钳制的方法劫取别人资产,其行动已构成掠夺罪。鉴于周某违法时系局部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且归案后能照实供述其罪恶,予以对其减轻处分,故最终作出以上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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