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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偷逃过路费后自首被免去3万元罚款
2012-08-28 11:11:27   来源:新浪   评论:0 点击:

  偷逃过路费来自首三万罚款免了
  
  昨日,在贵阳小碧服务区办公室,一名河南许昌万里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的王姓司机主动前来投案自首,称其因在贵州高速偷逃通行费被拍下,再也无法在贵州上路,希望贵州高速公路管理局能够予以重新上路的资格。省高管局考虑其自首情节,最终决定让其补交偷逃通行费,免去3万元罚款,给予重新上路资格,并减免应交通行费总额9925元中的500元给其作路费。
  
  司机:服务区被骗买卡逃费,没想到被拍下
  
  昨日,这位河南籍王姓司机走进贵阳小碧服务区旁的办公大楼办公室,称:“我是来接受处罚的,7月份在贵州高速路上逃费了,如今再也无法驶入贵州高速路上,所以只能来投案自首了。”
  
  据他介绍,今年7月中旬,河南许昌万里运输公司的两辆车牌为豫K71283和豫K73206的货车,自云南经贵州往湖南方向行驶,他是其中一名司机。车辆自铜仁大龙收费站驶入,准备在清溪站下高速,司机们正在服务区休息吃饭的时候,有人前来兜售通行卡,1500元一张,将其安全带下高速路后付款,考虑到可以少交五六百块钱的过路费,司机们便随其前往了。
  
  “不曾想,如今再来贵州,车已经无法再驶入贵州高速了。”王姓司机称。没想到他们的车辆早已被跟踪锁定,车辆信息上了贵州省高管局联网中心的信息平台,被发出红色警戒。
  
  信息管理员:2次偷逃通行费将无法驶入任何高速路
  
  高管局联网中心的信息显示,豫K71283装载有40吨货物的大货车自大龙收费站进入,只留有进站记录而无出站信息,信息平台显示为异常车辆,并将其列入红色警戒。
  
  联网中心工作人员安家宏介绍:“对异常车辆(例如:驶入高速路后停留时间较长,只有进站记录没有出站记录的车辆等。)信息数据平台会显示异常,发出黄色预警或者红色预警。我们根据警报查看车辆具体情况,对信息清晰显示偷逃通行费成立的车辆,并达2次以上的情形,我们将会列入“黑名单”,即此车辆一旦再驶入我省境内,在任何高速路段都将无法进站。(一旦驶入将被稽查人员拦截)
  
  据悉,今年我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自7月1日开始实施,按照条例的要求,省高管局信息联网中心启动,并建立了信息联网数据库。自7月1日开始至今,据数据信息平台异常反应,已经确认10余起偷逃通行费大货车案例。
  
  稽查人员:昔日彻夜蹲点如今守株待兔
  
  “以往我们查处偷逃通行费的车辆,经常要凌晨蹲点守候,数日追踪调查,证据确凿,才能现场抓捕拦截。如今我们根据异常信息显示提醒,有目标,有证据地追查。现在的稽查可谓‘守株待兔’。对2次以上偷逃通行费的车辆,如果不来补交通行费,一旦驶入我省高速路将第一时间被追踪拦截。”省高管局稽查科负责人称。
  
  这位从事高速公路稽查工作10余年的负责人道:“像此次河南籍司机主动前来自首的案件还是第一次遇见,以往均是稽查人员主动出击,拦截抓捕。”
  
  省高管局:30日内主动补交通行费免除或降低处罚
  
  据《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规定,违反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高速公路经营者发现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行为,不及时报告或者不予配合的,予以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七项规定的,责令交纳车辆通行费,可以处以应交车辆通行费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针对此类主动补交通行费接受处罚的案例,我省高管局批示,将以引导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政策措施。在发生偷逃通行费行为后30日内前来主动补交的车主,只补交通行费即可,不做处罚。针对此次我省首例自投案件,我们特案特例,将其本应补交的9925元,减免500元只收取9425元,500元作为旅途费用。”省高管局稽查科负责人称。
  
  此外,该负责人表示,针对高速公路偷逃通行费及闯关逃费等违法行为,接下来将对信息平台显示异常的车辆进行跟踪查处,并给予警告。同时,将追查在服务区进行倒卖通行卡的人员,为有关机关的调查提供证据。
  
  目前河南籍司机被骗买卡偷逃过路费的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记者张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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