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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万春中学非法集资乱局未了
2012-05-24 11:41:5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两度易名两任校长卷款跑路
  亿元亏空数百债主血本无归
  
  民办万春中学非法集资乱局未了
  福鼎市教育局长竟辩称不负任何监管责任
  
  东南网-法制日报5月23日讯(法制今报记者平安福建网记者朱硕峰)在民间借贷危机中,“跑路”已成一大热门关键词。但福鼎万春中学个案的特殊之处在于,这个曾被报纸大力宣传的“优质学校”,先后两任校长都在当地教育部门的眼皮底下“跑路”,留下了近亿元的亏空,给福鼎当地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当债权人指责当地教育部门监管不力涉嫌失职时,福鼎市教育局长竟辩称没有任何监管责任。
  位于福鼎市偏僻一角的民办学校金桥学校是一所不起眼的学校,但是在2008年至2009年间,金桥学校的前身———万春中学被当地人认为是“提款机”,将资金一投进去,就会获得月息2到3分的回报。因此,学校校长林其益在当地进行疯狂的高息集资,却有着“不错”的人缘和口碑。2009年7月,林其益突然失踪,债权人如梦初醒,这才发现这所不起眼的学校已经背负数千万元债务,即便变卖学校,所得对于巨大的亏空来说也属杯水车薪,而且学校数百名学生的学业也将面临未知的变数。不久,经教育部门撮合,万春中学与求新中学合并,成立了福鼎市求新•万春中学,时任求新中学校长林岗成为合并后学校的校长。万春中学的债权人不得不接受这一事实,因为让学校继续经营下去才是对学生负责,也才是让债权人可能拿回本金的唯一办法。2010年7月,债权人组成清账小组,想出了债权转股权的办法,将万春中学欠下有据可查的6800万元债务(一些债权人因职业职务等原因放弃债权主张)转变成3000万元股权,以潘孝贵为法人代表的8个新股东取代原万春中学法人代表林其益获得了学校的经营举办权,维持学校原有办学秩序。当债权人以为求新•万春中学渐渐步入正轨的时候,2010年9月,林岗步林其益后尘,又“跑路”了,而且卷走了学校新学期的学杂费300万元。原来,继任校长林岗背着众人欠下了数千万元巨额债务,眼看内幕就要暴露,只好选择“跑路”。求新•万春中学再遭重创,原本已经平息怒火的债权人再度激动起来,有的报案,有的要寻短见,有的去找林其益家人闹事,还有一位林姓债权人甚至在学校的土地上违法建设一幢一千多平米的巨大住宅以出售补平亏空……历经剧烈的动荡,求新•万春中学在2011年5月改名为金桥中学。现任校长张克帛坦承,金桥中学的收入连应付学校日常开支都显得捉襟见肘,一旦学校无力支撑,将会引发更剧烈的动荡,并引发当地社会更复杂的连锁反应。万春中学清账小组组长李献崧接受法制今报记者采访时预言,如果金桥中学再倒闭,会有更多的人“跳楼”、“跑路”。
  由于参与了万春中学债转股的全盘工作,李献崧非常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据他介绍,当初林其益融资出具的借条多用万春中学的公章,人们认为投资学校比投资企业要稳得多,因此将钱借给林其益被认为是一种“稀缺的资源和门路”,很多人都抢着把钱送到那些能接触到林其益的熟人手里。不少人还是通过当地官员打招呼、牵线搭桥,才得以成为债权人的;还有不少债权人本身就是公务员。从表面上看,万春中学有300多户出面索债的债权人,但是这些债权人的资金很大一部分是从别处借来的,所以他们同时也是债务人。这些深层次的问题目前没有彻底解决,一旦金桥中学倒闭,300多户债权人随时可能面临被逼债而无力偿还的境地,从而加重动荡的乱局。李献崧疑惑的是,事发后当地政府“名义上高度重视”,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听任债权人自行操作学校的债务纠纷。学校的主管部门教育局在整个过程中不负监管责任,事发后更是一味推诿,让众多债权人失望。
  
  法制今报记者了解到,“跑路”的两任校长中,前任林其益仍在老家前岐镇经商办厂,后任林岗已被警方控制。据知情人士透露,林其益“后台很硬”,欠下巨额债务,“跑路”跑了一段时间,却能若无其事回来,似乎是“全身而退”了。根据知情者提供的三个不同联系电话,法制今报记者试图联系林其益,但是两部电话已经是空号,一部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日前,福鼎市教育局局长陈善政在接受法制今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万春中学是一所由宁德市审批的民办完全中学,民办中学的老板通常都是企业主,教育局无法监管他们的借贷行为,只能监管学校的师资以及教学质量等问题。陈善政认为,万春中学和求新•万春中学乱集资、两任校长“跑路”以及目前金桥中学这种情况,福鼎市教育局不应承担任何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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