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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小区精装房被指不”精” 回应没问题很难
2012-11-13 09:53:38   来源:地产中国   评论:0 点击:

  在最近的房地产市场上,关于精装房的质疑声接连不断。众所周知,开发精装房意味着更大的利益空间,而消费者也能从中获取折扣和便利;此外,由于可以避免二次装修造成的破坏结构、浪费和扰民等现象,政府也鼓励开发精装房。正是这样一件看似双赢的好事,为何如今却成为了令消费者和开发商感到头痛的问题?
  
  近日,中新网房产频道接到北京绿地新都会?国际花都小区多位业主反映,称自己购买的精装房做工粗糙,质疑其是“面子工程”。中新网记者亲身暗访,发现所谓的精装房在很多细节上确实存在瑕疵。对此,小区的开发商回应称,精装房一点问题没有很难实现。面对精装房发生的争议,律师称“法院对细节的判断决定输赢”。而开发商在装修细节上的好坏,又何尝不是决定着未来精装房市场的“输赢”。
  
  精装房不“精”被质疑是“面子工程”
  
  近期,有多名业主向中新网房产频道投诉,北京某知名小区内的精装房做工粗糙,并存在多处安全隐患。为此,记者特地赶到这个地处房山的小区里一探究竟,发现原本早该完成的收房任务仍在进行,一些已经装好的地板被拆掉重装,部分业主也被开发商分批单独约谈。
  
  在业主韩先生家中,记者看到墙面和地板上有清晰的划痕,墙角线和门框上有很长的缝隙。此外,房屋里还贴着密密麻麻的小纸条。据韩先生介绍,贴纸条的地方是验房过程中,验房师发现有问题的地方,因为是装修过的房子,有些问题肉眼很难看出。“所谓的精装房,就是个面子工程”韩先生说。
  
  由于业主们接连向媒体和建委反映,开发商答应将部分问题严重的地板拆掉重装。而令人震惊的是,家在九层的齐女士发现,地板拆过后,墙面上竟然出现了一个巴掌大小的“空洞”;一些裸露在外的墙面,随便用手指便能钻动。有业主向记者表示,怀疑小区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
  
  业主无奈“被收房”修复期内无法入住
  
  据记者了解,业主在跟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规定,“由出卖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质量的规范和标准,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60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买受人不能以此作为拒收房的理由”。
  
  对此,业主韩先生表示,正是受合同里“霸王条款”的限制,验房期过后,无论业主是否满意,都算是已经收房;若是不付清相关费用,就不能拿到房屋钥匙。“地板都给拆了,根本没办法入住,怎么能算是修复期呢?”
  
  而工程部的员工在跟业主协商修复时间时,一直不愿明确给出修复的工期,都用“尽快”、“预计”等模糊性的语言回复业主。“其实业主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尽早搬进新家,并没有其它过分的要求,当然开发商愿意做出点赔偿,那自然是最好了”,一位小区业主向记者说。
  
  开发商否认“霸王条款”已定整改方案
  
  带着小区业主对精装房质量的担忧,以及对合同里“霸王条款”的质疑,记者联系到了一直负责跟业主商谈的项目总经理崔女士。崔经理表示,开发商也希望交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新房,小区里的业主大多是在2010年房价较高时买的房,存在一定的心里落差是可以理解的。
  
  关于精装房存在的质量问题,崔经理解释道,精装房是一个复杂的工程,涉及到的方面很多,要想做到一点问题没有是不现实的,其他开发商也出现有类似的问题。而业主对存在“霸王条款”的质疑,崔经理称是不存在的,“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的”。
  
  最后,崔经理向记者表态,公司已经制定了全面的整改方案,正积极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修复。但就修复的具体工期,公司没有跟业主签订书面协议的打算,称“每家的情况都不太一样,很难做出统一的时间安排,但不会超过60日的,因为合同上有规定,超期会承担法律责任”。
  
  双方各执一词律师称细节决定最后输赢
  
  面对业主和开发商对合同条款的不同解读,而售房合同的背后又暗藏哪些“玄机”?中新网房产频道记者电话采访了北京中唐律师事务所的徐斌。徐律师表示,房价往往在收房纠纷里扮演着重要作用,法院对案件里细节的判断,将成为决定最后输赢的关键。
  
  在这个案件里,开发商给业主提供的合同是一份“格式合同”,所说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是很笼统的,事实上法律不可能规定的如此详细。而消费者在断定是不是“霸王条款”时,通常根据合同里的规定是不是对开发商单方面有利的角度上讲的。
  
  开发商通常在制定合同时,由于考虑到房价的波动,会影响业主收房的心态,担心若是房价发生下跌,业主很有可能借口质量问题拒绝收房,因此会在合同了添加一些限制性的条款。法院在判定这类案件时,会特别注意对具体细节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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