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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名韩整形被指美容变毁容 记者报道遭恐吓
2012-11-09 13:56:01   来源:安徽中医频道   评论:0 点击:




  千龙绿色综合报道近年来,随着整形医院数量越来越多,消费者在为美丽付账的同时,还不得不为美丽背后的陷阱付出额外的代价。福州名韩整形医院被指出现美容变“毁容”事件,患者要求修复,院方竟要患者签一份“保密协议”,提出患者若将此事泄露出去,有损医院声誉,患者要赔偿医院受到的损失。
  
  清秀女生割双眼皮割成“鱼眼”
  
  今年4月11日上午,从福州某高校毕业后参加工作的平潭女孩小高,到福州名韩整形医院割双眼皮,“当时院方的承诺是,如果术后不满意,将做到满意为止。”据小高叙述,听了这话后,她像吃了一颗定心丸,“我在当天下午4点多就跟院方签了协议,交了4900元手术费,手术是当晚7点做的!1个多小时后手术完成并打了消炎针,医生说术后15天见效,3个月左右效果会稳定。”
  
  然而,3个月过去了,小高发现自己的眼睛仍如“鱼眼”一般,双眼无神一脸凶相,“院方说术后6个月左右才会真正出效果”。善良的小高便一直耐心等到10月初,结果发现自己的眼睛仍是“鱼眼”,“我一照镜子,就想哭,亲朋好友也说我越整越丑……”
  
  患者想修复要签“保密协议”
  
  福州名韩整形医院同意为小高做修复手术,但要小高签一份补充协议,协议写明,院方帮她进行修复,术后如出现双眼皮无法形成或两边有轻微不对称,她不予追究;在协议生效后,不再以任何方式和任何理由向该院主张任何权利。更要命的是,协议中还有“保密条款”:协议生效后,小高不得作出任何有损害该院声誉、经济利益的行为,并且不得泄露除自己以外的任何人知晓此处理方案,否则小高要双倍退回全部补偿的费用,还应赔偿院方由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很明显,这是霸王条款,院方在无理由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对患者明显不公平,是无法律效力的!”福建海慈律师事务所陆榕海律师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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