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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绿地划出车位 业主不买就禁止入小区
2012-11-22 11:19:18   来源:   评论:0 点击:

  8月20日,家住沧州市御宇国际?秀瑞苑小区的王先生向本报反映,入住小区半年多来,他一直将自己的轿车停放在小区的公共区域。但在不久前,物业公司在小区内的道路及绿地上划出很多停车位,并在楼宇门上张贴告示,称“车主必须购买车位,否则在9月30日之后将不允许车辆进入小区”。王先生说,很多业主认为小区的公共部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在未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划停车位高价出售,侵犯了广大业主的权利。

  由于私家车剧增,机动车停车位供需矛盾日益成为目前多数商品住宅小区的共性问题。物业公司圈地划停车位、毁坏绿地和健身场所建停车位的闹剧,在很多小区都在上演。为了小区的秩序,物业公司进行车辆管理无可厚非,但公共部位如何停车、如何收费、如何处理收益等问题,应当由业主说了算,在多数业主授权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可以按照商定的具体办法操作执行。

  公共区域变身停车位

  8月20日下午,记者来到沧州市御宇国际?秀瑞苑小区了解情况。从北门进入小区,记者看到道路两侧的空地上都被喷洒的黄色油漆圈起,并标注着024、331等数字。“这些就是物业公司前不久划出的停车位。”王先生领着记者围绕小区转了一大圈,记者发现小区主次干道两侧、楼房前后以及部分绿地都被圈起,遍布各个角落的停车位密密麻麻地排列着,共有300多个。“前些天,楼宇门上张贴了告示,说每个车位售价2.2万元至2.5万元,有车的业主必须购买,否则9月30日之后就不让进小区。”王先生激动地说,很多业主都对此愤愤不平,大家觉得这些地方都是公共部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就这样划线圈地变成停车位,然后再高价出售给业主,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广大业主的权利。很多人曾向房管、物价等部门反映此事,但一直无人关注,物业公司照常销售。“今天上午,我到物业公司咨询,看到已经有人来预定车位了,大家都怕将来业主全部入住后车多位少,给日后的出行造成麻烦,只能忍气吞声‘纵容’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

  物业公司、售楼处说法迥异

  随后,记者跟随王先生来到小区门外的沧州中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二楼咨询此事。一位张姓负责人解释称,销售停车位的行为并非物业公司所为,而是物业公司代替开发商沧州中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的。

  这位负责人说,这些停车位的划设在开发商立项时就已经得到规划部门的审批。王先生提出看一下规划部门的审批手续,这位负责人称,开发商不可能将审批手续放在物业公司,要想看这些手续得到售楼处去。

  记者陪同王先生又来到与小区相隔不远的沧州御宇国际售楼处,一位姓李的女性负责人听到记者的陈述后,连忙称开发商并未授权物业公司销售停车位的行为,他们对此并不知情。记者提出想看一下沧州市御宇国际?秀瑞苑小区的审批手续,这位负责人称售楼处没有手续,都在工地公司领导的手中。

  公共部位停车业主说了算

  关于小区停车难的问题,并非沧州御宇国际?秀瑞苑小区独有。无论是老旧小区还是新建小区,机动车停车位供需矛盾是目前沧州多数商品住宅小区存在的一个共性问题。

  为了维护小区内车辆停放秩序,一些老旧小区的物业公司将绿地铲除,建设车库或划分停车位向业主出售,新建高层住宅的物业公司在小区内道路两侧圈地划车位卖给业主。这样的例子本报曾多次报道:沧州市天成首府小区将公共用地划成车位、安上地锁向业主出租,遭到广大业主的极力反对;沧州市东方骏景小区将便道、公共健身器材旁、羽毛球场内、楼前绿化带等地,划成停车位并安装车位地锁向业主出租,未购车位的车主轿车轮胎被扎、车窗被砸,部分业主怒砸车位地锁抗议;还有很多小区的业主既没购买车库也未购买车位,物业公司拒绝车辆进入小区。

  根据《物权法》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公司为了小区的秩序进行车辆管理是必要的,但应当有业主的授权,包括设置停车位、安装车位锁等,物业公司不能擅自进行上述行为。对于公共部位停放车辆,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决定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业主授权物业公司执行,物业公司可以在车位使用费中扣除相应管理成本,剩余车位收益由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受益。另外,虽然说小区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但该土地如何使用应当由大多数业主表决决定,少数业主或个别业主也不能认为自己可以无条件使用公共土地停车。因此,小区内应当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代替全体业主对停车问题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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