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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宝两股东陷口水战:天弘基金赚的钱咋分
2015-01-07 09:38:23   来源:澎湃新闻   评论:0 点击:

  天弘基金公司的大股东和三股东——蚂蚁金服和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内讧”已经白热化。

  内蒙君正1月6日晚发布公告回应蚂蚁金服称,之所以未支付天弘基金公司的增资额,是因为双方对于天弘基金未分配利润的分配问题没达成一致,蚂蚁金服不应该享受天弘基金上一年的利润分配。内蒙君正同时称,天弘基金是国有资产,内蒙君正得到天弘基金的口头答复称,国有资产需要重新评估,目前仍在等待国资管理部门的书面文件。

  蚂蚁金服立马向媒体发布驳斥内蒙君正的说法,双方就此事开展了“口水战”。

  蚂蚁金服和的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内杠”已经白热化。东方IC资料

  蚂蚁金服称,截至2014年6月30日,天弘基金累计未分配利润仍然为负,依照《公司法》规定,不能进行利润分配。此外,天弘基金的增资扩股项目一直得到了天津市政府的大力支持,截至2015年1月6日,蚂蚁金服从未收到天弘基金国有控股股东,关于增资扩股国资评估存在问题及重新启动评估的任何书面通知。

  蚂蚁金服坚持新老股东共享所有未分配利润,毫无协商解决余地。

  天弘基金的未分配利润归谁?

  内蒙君正在公告中称,2014年6月17日,天弘基金发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通知书》,随即内蒙君正开始进行最后的内部审批流程,内蒙君正的法律团队和会计师也同时开始了相关工作,会计师首先提出增资扩股前必须明确天弘基金未分配利润的归属,以确保公司能够准确、按时完成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此会计处理问题天弘基金三方股东都存在。

  公告称,为避免未来就此产生法律纠纷,天弘基金和蚂蚁金服进行确认,但遭到蚂蚁金服的强烈反对,坚持新老股东共享所有未分配利润,毫无协商解决余地。

  内蒙君正称,蚂蚁金服的要求完全违背了2013年10月天弘基金向政府有关批准部门上报的由三方股东共同签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本次增资扩股安排,公司现有股东享有本公司增资扩股完成之日的未分配利润处分权。其后实现的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出资比例共享”,直接导致天弘基金增资扩股没有完成。

  1月6日21时,蚂蚁金服回应称,内蒙君正在公告中提及的方案时间为2013年10月。2014年1月20日,内蒙君正、蚂蚁金服、天津信托、芜湖高新、天弘基金、天弘基金员工持股主体正式签署的《增资与认购协议》明确规定:自协议签署日至增资扩股完成之日,未经蚂蚁金服同意,天弘基金不得进行利润分配。此外,截止2014年6月30日,天弘基金累计未分配利润仍然为负,依照《公司法》规定,不能进行利润分配。

  天弘的资产是否需要重新评估?

  内蒙君正还在公告中称,因为天弘基金是国有控股企业,天弘基金国有控股股东(编注:指天津信托)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2014年6月30日立即发出《关于中止天弘基金增资扩股相关工作的函》,并向国资管理部门紧急汇报。内蒙君正咨询天弘基金得到的口头答复是国有资产需要重新评估,目前仍在等待国资管理部门的书面文件。

  但记者就上述口头答复求证天弘基金公司,其称,股权问题请以股东方面的公告为准。早在1月4日,澎湃新闻记者就相关问题发函天津信托,截至今天发稿前,再次致电天津信托办公室,其称仍未有回复口径。

  而蚂蚁金服的回应是,天弘基金是天津市的金融企业,天弘基金的增资扩股项目一直得到了天津市政府的大力支持。

  蚂蚁金服并称,2013年12月,天津市国资委就天弘基金增资扩股事宜完成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并就增资扩股事项出具了书面批复。截至2015年1月6日,蚂蚁金服从未收到天弘基金国有控股股东,关于增资扩股国资评估存在问题及重新启动评估的任何书面通知。

  此前的1月4日,蚂蚁金服发布的公开信称,因内蒙君正未支付先前约定好的增资额,导致已经付款的蚂蚁金服未能坐稳天弘基金大股东,蚂蚁金服已向仲裁委提起仲裁。目前双方各执一词,陷入口水战状态。牵涉的其他各方仍未有明确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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