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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解纸反倾销进退两难 江海凯恩内斗升级
2012-08-02 15:49:14   来源:新浪   评论:0 点击:

  本报记者韩迅上海报道
  
  孰是孰非,难以道明电解纸相关企业的恩怨。
  
  7月31日,江海股份(9.60,0.10,1.05%)(002484.SZ)发布了“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包括“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一般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10%”等。
  
  但不为人知的是,影响江海股份未来盈利的“一块阴影”是电解纸成本的高低,而这将取决于中国商务部对电解纸的反倾销调查。
  
  据记者了解,江海股份等国内9家主要电容器生产企业表示,不希望继续征收电解纸的反倾销税。
  
  而提出电解纸反倾销的则是国内主要的电解纸生产企业——凯恩股份(10.00,0.23,2.35%)(002012.SZ),在他们看来进口的电解纸对国内电解纸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因此必须征收反倾销税。
  
  对于中国商务部来说的一道难题是:究竟该保护谁的利益,是电解纸行业,还是电容器行业?
  
  五年恩怨
  
  针对进口电解纸的反倾销调查,要追溯到2006年。
  
  2006年4月18日,凯恩股份首次提出反倾销申诉,中国商务部随后立案调查。
  
  资料显示,电解纸是电容器不可缺少的关键材料,我国生产电容器的材料主要使用日本进口电解纸和凯恩股份生产的电解纸。
  
  中国商务部最终在2007年4月18日终裁认定,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纸存在倾销,并决定自2007年4月18日起对日本的进口电解纸征收15%-40.83%不等的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秘书长温学礼坦言,过去5年,使用电解纸的下游电容器行业为承担高额的22%反倾销税,增加了近2亿元的成本。
  
  对此,江海股份董秘王汉明告诉记者,5年公司为此累计增加了逾2000万元的成本,“这个22%反倾销税都是中国企业承担的,日本电解纸的制造商是一毛钱不需要支付的”。
  
  2012年1月17日,电容器分会发函给凯恩股份董事长王白浪,要求在协会、凯恩股份董事会成员以及下游电容器企业代表之间共同协商有关反倾销复审事宜。“但是,凯恩股份不予理会。”中电元协会一位人士说。
  
  5年一晃而过,但是围绕着电解纸是否继续增收反倾销税的争议却在继续。
  
  在无锡出差的凯恩股份董秘田智强说,公司只是延续了2007年的申诉,“我们并不是针对电容器企业的,而是针对日本电解纸企业,不存在什么恩怨之说”。
  
  在今年4月18日到期后,凯恩股份继续向中国商务部提出了电解纸反倾销的复审申诉,希望22%反倾销税再实施5年。
  
  缘何越贵越买
  
  海关总署统计,5年来,电解纸反倾销并没有有效遏制日本电解纸的进口量,实施前后我国电容器行业进口日本电解纸数量为:实施前,2003年为1110.7吨,2004年为1273.31吨,2005年为1633.33吨;实施后,2007年为2452.85吨,2008年为2240.97吨,2009年为1640.08吨,2010年为2375.26吨,2011年为1983.70吨。
  
  为何不降反升?“近几年国内电容器企业产品由以前的中低端转向中高端,需要采用高品质的电解纸。”王汉明直言,目前国内的电解纸不能满足高端产品的需求,“我们不得不花高价钱购买日本的。”
  
  在记者拿到的一份凯恩股份今年上报给中国商务部公平贸易局的《电解纸反倾销措施实施效果分析》(下称《效果分析》)中,凯恩股份认为公司电解纸完全能够满足不同档次的下游客户需求。
  
  但中电元协会数据显示,过去5年,尽管进口电解纸价格比国产纸高30%-50%,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22%,实际成本很高,但企业为确保产品质量,还是选择进口纸。
  
  艰难的抉择
  
  对于过去5年的行业发展,凯恩股份也有自己的说法。
  
  根据其《效果分析》显示,2009年之后,凯恩股份电解纸的生产经营状况逐步开始恢复和好转。
  
  根据凯恩股份的财务数据显示,其2009年至2011年的净利润分别是6104.42万元、10579.55万元和11813.83万元,同比增速分别是146.21%、73.31%和11.67%。
  
  对此,王汉明告诉记者,这并非因为征收了电解纸反倾销税导致的,“在过去几年,整个电容器行业发展迅速,从而带动了凯恩股份电解纸的销售增长。”
  
  江海股份的财务数据显示,其2009年至2011年净利润分别是6317.35万元、8604.52万元和10448.26万元,同比增速分别是27.83%、36.2%和21.43%。
  
  从2012年4月18日开始,针对电解纸的反倾销应诉将有一年的时间,值得注意的是被申诉方的日本NKK和大福制纸,都在2012年5月7日前投函至中国商务部,一致表明对本次施行期终复审不提出应诉,其理由是5年的反倾销税的实施并未对其产品在中国的销售带来任何影响,与实施反倾销税前相比,销往中国的数量反而增长。
  
  一边是凯恩股份为代表的中国电解纸行业希望征收反倾销税,一边是江海股份为代表的电容器行业希望停止征收,对于中国商务部来说,是一个难以抉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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