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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价并轨电力企业成本增加 供暖企业亏损
2013-01-22 13:05:30   来源:中国网财经   评论:0 点击:

  从今年起,我国正式取消实行多年的电煤价格双轨制,取消重点合同。改由各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自由衔接,自主定价。在煤炭价格正式并轨、实行完全市场化后,我省坑口动力煤价格变化不大,市场煤价稳定。但在取消重点煤炭合同后,我省部分电力企业反映,采购成本有所增加,特别是担负供暖任务的企业甚至存在亏损现象。
  
  在煤炭价格实行完全市场化后,与2012年相比我省煤炭价格变化不大,动力煤价基本保持稳定。据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的数据显示,1月5日我省阳泉、大同、吕梁、忻州四地的动力煤坑口价格分别为每吨540元、530元、630元、450元。这与2012年煤炭价格仍实行双轨制时,我省四地煤炭坑口价相比,变化不大。
  
  在取消重点煤炭合同后,我省部分电力企业表示,相比以往重点煤炭合同价,电力企业今年的采购成本有所增加,但相比市场价,各企业间的采购协议价格还是要低一些。据悉,今年我省电力企业的煤炭采购价比去年长协价高大约30元/吨,但比市场价低大约30元/吨。一般而言,火电企业70%-75%的成本为煤炭采购,所以虽然每吨煤炭的差价仅有30元,但如果按照一个中型火电企业一年400万吨的煤炭采购量计算,如今这个企业在成本方面要多支出1亿元左右。
  
  在1月5日接受记者采访时,我省部分火电企业表示,进入2013年我省火电企业的发电量有所增加,虽然成本支出多了,但如果发电量能够继续保持或有所增加,企业效益还是可以保证的。但是,一些承担城市供暖的火电企业也表示,煤炭采购成本上调后,企业的供暖部分已经处于亏损状态,这并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电煤价格双轨制
  
  所谓电煤价格双轨制,就是以往我国的电力用煤价格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重点合同煤价,是政府定价或指导价,一部分为市场定价。从1996年起,我国对纳入订货范围的电煤实行政府指导价,形成了电煤价格双轨制。2012年我国重点电煤合同为7.5亿吨。从2013年起,我国取消了电煤价格双轨制,煤价全部实现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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