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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精化虚假陈述案下月开庭 或是三年来最大索赔案
2012-10-19 10:39:30   来源:新浪   评论:0 点击:

  商报讯(记者况玉清)就因为前后矛盾的两份乌龙公告,彩虹精化(5.43,0.11,2.07%)(002256)很有可能将因此刷新最近三年A股市场最大规模的投资者索赔纪录。
  
  记者获悉,由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投资者诉彩虹精化案将于11月1日在深圳中院正式开庭,这也意味着,彩虹精化虚假陈述索赔案大幕正式拉开。
  
  据该案的主办律师郑名伟介绍,该案目前参与索赔的人数已经超过100人,索赔金额超过2000万元。而分析人士预计,经天律师事务所代理的索赔案还仅仅只是个开始,接下来将有全国各地更多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彩虹精化索赔案陆续正式开庭。
  
  郑名伟也表示,如果在彩虹精化案中所有投资者都提起诉讼,预期本案最终符合条件的索赔者人数将超过1000人,索赔金额将超过1亿元,这将是继杭萧钢构(4.39,-0.01,-0.23%)之后A股市场最大的一起证券投资索赔案,并有可能超过2009年杭萧钢构案的索赔额。
  
  据悉,彩虹精化案缘起该公司的虚假陈述公告,2010年11月23日,彩虹精化对外签订了两份总金额共计19.2亿元的《产品销售协议》,预计能间接创造净利润7155.50万元,这一金额是彩虹精化2009年度经审计净利润3891.28万元的1.84倍。
  
  不过,彩虹精化方面对这一重大合同长期未公告,不仅如此,彩虹精化实际控制人沈少玲甚至还借这一敏感信息买卖该股进行内幕交易,直到2011年2月23日彩虹精化股价暴涨触及停牌自查红线,不过该公司却在自查后认为“公司并无容易导致股份大幅波动的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然而,短短九天后,彩虹精化突然宣布停牌,随后,19.2亿元的合同真相终于大白天下……
  
  很显然,彩虹精化的上述乌龙公告并没有逃出监管机构的法眼。今年6月30日,彩虹精化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彩虹精化因虚假信息披露被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沈少玲也一并被处以60万元罚款和市场禁入。而在虚假陈述消息曝光后,彩虹精化股价连续暴跌,致使投资者损失惨重,全国各地的投资者纷纷加入到投资维权的阵营中。
  
  据本报记者多方了解,短期内还将有上海、浙江等地在内的多家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彩虹精化索赔案将迅速推进。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告诉记者,目前他也已收到十余位股民的索赔材料,近期将正式提起诉讼。
  
  “彩虹精化案与杭萧钢构案过程存在很多一致之处,从此前的索赔经验来看,彩虹精化2011年一季报的股东中,可能约有10%左右的投资者具备索赔条件。如果据此计算的话,那么整个案件索赔人数将超过1000人,而所有索赔额加起来更是将达到上亿元。”郑名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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