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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莞人子女纳入医保下月试点 首批受益1万人
2012-08-27 17:02:29   来源:搜狐   评论:0 点击:








  今年9月1日起,全市32个镇街将各选一所学校共38所学校进行试点,非莞户籍且在试点学校注册,或具有学籍在校(园)学生(幼儿)、父母任一方在东莞就业且连续参加东莞医保1年以上,就可以参保。届时,他们所享受的医保待遇将与本地居民一样,住院及特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到20万元/人,住院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费报销比例最高达95%。这是今年市政府为群众办的十件实事之一。
  
  首批受益学生约有1万人
  
  8月24日,东莞市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在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召开。东莞市副市长喻丽君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
  
  据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亚林介绍,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莞就读的新莞人子女约有57万人,这38所试点学校有公办的,也有民办的,最终名单将于9月初确定,首批受益的学生约有1万人。
  
  新莞人子女参保后,将享受东莞本地居民的医疗保险待遇,住院及特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到20万元/人,住院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费报销比例最高达95%。
  
  参保学生将享户籍医保补贴政策
  
  据张亚林介绍,非东莞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加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东莞市在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标准上与东莞市城乡居民一视同仁,与东莞市城乡居民一同纳入已实现城乡统筹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内。
  
  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将按照东莞市城乡居民参保相应标准执行,实现参保人同城同待遇。参保缴费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筹集,由个人、财政各50%分担。
  
  张亚林表示,为方便非东莞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保,社保局根据非莞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的特点,逐步完善参保缴费登记办法,凡符合条件的非莞户籍职工子女均以学校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争取以便捷的程序和优质的服务吸引非莞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保。
  
  此外,在就医报销方面,依托于东莞市成熟的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体系以及便捷高效的医保结算网络,可以为参保人提供优质方便的就医报销服务。目前东莞市有近640家社保定点医药机构可为参保人提供各类就医及报销结算服务。“我们还考虑到东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实际构成情况,针对非东莞市户籍参保人的特点适当调整就医报销政策,非东莞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在假期回乡住院就医,其医疗费也可按规定报销。”张亚林说。
  
  医疗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人
  
  据介绍,非东莞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保后可享受住院、特定门诊、社区门诊等服务内容的全方位医疗保障。
  
  目前,东莞市住院及特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到20万元/人,住院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费报销比例最高达95%,与东莞市城乡居民一致,在全国也处在较高水平;特定门诊基本医疗费按不同的病种,限额从4000元~60000元/年不等,支付比例为75%;社区门诊发生基本医疗费,基金按70%核付,不设起付线和最高封顶线,可以最大限度满足非东莞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的门诊就医需求。非东莞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享受较为全面的医疗保障,为其家庭解决后顾之忧。
  
  此外,非东莞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保后有关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用药范围、诊疗项目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定点医药机构管理、转诊转院等就医管理,统一按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资金来源
  
  由个人、财政各50%分担。
  
  缴费标准
  
  今年7月至明年6月,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保实际缴费标准为45.3元/人/月,其中个人负担27.18元/人/月,财政负担18.12元/人/月,参保学生全年缴费总额为543.6元/人,其中个人负担326.16元/人,市镇两级财政负担217.44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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