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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新政密集出台 保险机构一时消化不良
2012-08-09 09:59:12   来源:人民网   评论:0 点击:




  政策扶持号角已经吹响,国内保险机构的“110米跨栏”结局将如何,目前仍充满悬念。
  
  近期,着眼于提高保险机构投资收益,保监会密集发布若干新政,其力度和速度均远超预期。其中今年7月公布的《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对保险机构投资无担保企业债的偿付能力要求,从150%下调到120%;投资无担保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余额占总资产的比例,由不超过20%提升至50%。
  
  有不愿具名的投资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称,保守估计,包括人员筹备、内部风控甚至投资思路的转变等,各项工作准备到位或需要1年左右的时间,目前“囤积”无担保品种还为时过早。
  
  托管量的“变速”
  
  实际上,从今年7月债券市场托管量统计数据中,就可以看出保险机构增持低评级品种的“端倪”。数据显示,保险机构6月托管量大幅增长之后,7月重新回归到单月新增103.23亿元的正常速度。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7月份中票整体信用评级偏低的情况下,保险机构仍增大了中票的投资占比。对此,深圳某中型券商债券研究员认为,保监会放松了保险对无担保信用债的投资限制,燃起了相关机构配置信用品种的热情。
  
  债券托管量的“变速”,或许表明保险机构对于相对高收益的无担保债券,已有“囤积”之心。海通证券(600837)研究报告认为,政策直指无担保信用债券,意在提升保险机构的信用利差和担保利差收益。
  
  险企内部准备不充分
  
  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在《暂行办法》中,保监会重新划分了投资债券的种类。按照发行主体,将其分为政府债券、准政府债券和企业(公司)债券三类,政策性金融债及次级债被归入准政府债券。
  
  同时,《暂行办法》增加了可投资的品种,新增了混合债、可转债(以无担保公司可转债为主)等;调整了投资比例,无担保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余额,由不超过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比例的20%上调至50%,投资该类债券同一期品种的份额由10%上调至20%。此外,该办法还增加了符合规定的簿记建档方式,实质上是放松了保险机构在一、二级市场的投资限制。
  
  “上面政策是放松了,但各个公司内部的风险控制、授信制度等都没有跟上。还有人员的匹配问题,不少保险公司都不愿付出这个人力成本。”上海某资深债券投资人士告诉证券时报记者。
  
  《暂行办法》还规定,保险公司投资债券,除应具备既有的决策内控、信用评价、交易托管防火墙等硬性条件及常规人员岗位设置以外,还应具有不少于2名的债券投资专业人员,其中具有3年以上经验者不少于1人;信用评估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具有2年以上经验的不少于1人。
  
  对此,北京某大型保险公司投资部门负责人表示,这样最少要安排7个人,不少是需要新增设的。但考虑到近几年保费收入总体下滑、受各类理财产品的冲击以及宏观经济环境等,这项成本保险公司会有所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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