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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力扶持创办微型企业促就业
2012-08-28 11:26:57   来源:中国就业   评论:0 点击:










  近日,山西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大力扶持创办微型企业的意见》,在重申落实国家和省已出台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基础上,就大力扶持创办微型企业提出14条新举措。
  
  《意见》首次从创业带动就业角度,对微型企业进行界定,并要求省、市、县(市、区)设立创业资金,对稳定运行一年以上,具有稳定的从业人员、产品生产规模或服务项目规模的微型企业,从创业资金中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意见》指出,对创办微型企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劳动者,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人均贷款额度提高到10万元。符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条件并直接向指定金融机构申请到创业扶持贷款的创业者和微型企业,由财政参照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按规定额度和比例予以贴息。对出资创办创业园(区)的企业给予创业场地建设补助,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者给予场地租赁、管理服务补贴。
  
  《意见》还扩大了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扶持对象范围,并在建立失业保险、居民低保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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