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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巧化恩怨
2017-09-19 11:49:11   来源:第一新闻网   评论:0 点击:

        西平县人民法院吕贺龙

   “太感谢了......”原来,早在今年2月11日,当时正值农历元宵佳节,西平县柏城镇街道上洋溢着一片浓浓的节日氛围。然而在法院四楼执行庭的办公室,申请人石某与其小叔子即被执行人杭某正在因为一起标的12万元的执行案件而互相争执对骂,杭某态度强硬,拒不执行法院一、二审判决。面对杭某的无理取闹,执行法官并未采取强制执行,而是耐心劝导说服,试图通过情理疏导执行此案。

  是什么让两家亲人在正月十五元宵佳节到我院闹得不可开交呢?原因是2016年12月4日,石某的丈夫杭某驾驶摩托车与刘某驾驶的半挂牵引车相撞致其死亡,其女杭某某也身负重伤。后经交警部门调解,刘某赔偿石某各种费用21万元。由于当时石某忙于照顾女儿等事情,便委托被告杭某领取赔偿款项。然后双方因款项给付发生争议,石某遂向我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审法院判决由杭某一次性给付石某、杭某12万元,杭某不服,随即上诉。然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因杭某久久未主动履行,石某向我院申请执行。我院受理后,执行法官多次前往杭某的住处及其打工地点找其谈话,希望他能履行判决,但多次未果。

  2017年2月17日上午,即元宵节,办案法官从申请人处得知杭某将在过完节日后外出银川打工以规避执行,随即前往杭某家中蹲点守候,最终找到了杭某,但其拒绝履行判决,并企图暴力抵抗执行,办案法官经过一番劝导无效之后强行将其带回我院。考虑到社会影响及不稳定等因素,办案法官主动放弃午饭及休息,积极商量对策决定尽快执结此案,从情、理、法三方面交叉说服被执行人杭某。终于,杭某为法官的情理所动容,答应给其半年时间将12万元案件款兑现,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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