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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法院:千里执结案件促和谐
2017-09-19 11:41:53   来源:第一新闻网   评论:0 点击:

  西平县人民法院吕贺龙

  近日,我院执结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张元申请执行李某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6.5万元。执行法官不远千里采取强制措施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最终使李某同意支付张元5.5万元,剩余1万元经我院调解张元自动放弃。

  张元与李某合伙给四川某砖厂供煤,解除合作关系时结算账,李某应当支付张元30万元,签订解除合伙协议时李某只支付了张元20万元,剩余10万元,约定期限内付清,并给张元打下条据约定违约每天1000元,到期后李某违约不予偿还,故诉至西平县人民法院,案件经西平县人民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出具了调解书,由李某于2017年2月18日前偿还张元欠款3.5万元,于2017年7月3日前偿还张元欠款6.5万元,调解书期限已到,但是李某还是拒不给付,张元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我院依法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在限定的时间内李某仍拒绝履行义务。执行法官曾多次前往李某住所执行,因李某逃避执行,去向不明,执行未果。日前,在得知李某在成都的消息后,我院迅速组织执行人员,作出周密的部署,驱车前往执行,一路奔波,在当地法院的配合下,经过三天三夜的布控蹲守和查找,终于在其亲戚家中将其找到。执行法官随即与李某谈话,一方面告知其如继续抗拒执行的严重法律后果,另一方面适时安排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协商.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互忍互让、互解互谅,以“支付申请执行人张元5.5万元,剩余1万元经法院支持调解张元自动放弃”自愿达成签写和解协议,本案得以圆满执结,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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