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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法院:快速执行送款上门
2017-09-19 11:40:55   来源:第一新闻网   评论:0 点击:

  西平县人民法院吕贺龙

  9月4日下午,西平县法院执行局法官带着一份责任和一颗爱心,驱车来到交通事故受害人亲属王风义的家里,亲手将赔偿款8万余元送到七旬老人王风义的手上。老人长满老茧的双手接过执行款时,激动的哽咽起来。法官赶忙安慰说,活着的人还要好好活,有什么困难就联系我们。

  2015年7月15日,对王风义老人夫妇也许是个不幸的日子。那天,西平县出山镇王建平(王风义之子)驾驶钱江125型两轮摩托车,载乘王双德并用软绳牵引王建昌无证驾驶的隆兴110型两轮故障摩托车自南向北行驶。行至拐弯处,因王建昌的摩托车滑倒,王建平的摩托车被拉失去方向,与对向行驶的左岁晓驾驶的小轿车相撞,致王双德当场死亡,王建平抢救无效死亡,王建昌受伤,摩托车受损。事故发生后,西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王建昌、王建平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左岁晓负次要责任。

  我院在依法追究被告人王建昌刑事责任的同时,判决由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王风义、王改兰(死者王建平的父母)损失80800.2元。

  儿子为人帮忙而丧命,给年迈体弱的王风义夫妇造成沉重打击,他们申请法院执行,但无力辗转催案。对此,执行局法官凭着法官的责任心和对困难群众的感情,很快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相关法律文书,并督促其尽快履行赔偿义务。为了确保案款尽快落实,执行法官临近年关,仍往返于保险公司和法院,做执行协调工作,立案十余天,执行款就全部到位。考虑到王风义老人行动不便,老伴体弱多病,法官便决定送款上门,想方设法方便困难群众。

  法官的行动,不仅安慰鼓励了王风义老人夫妇顽强生活,也受到村民的普遍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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